人防工程的資質及人員要求

人防工程甲級人員:一級注冊建筑師 1;一級注冊結構師 2;注冊公用(暖通) 1;注冊電氣(供配電) 1;中級建筑設計 3;中級結構設計 1;中級給排水 2;中級暖通 1;中級電氣 1;高級防護 3;中級防化 1;高級通信 2

人防工程乙級人員:二級注冊建筑師 1;二級注冊結構師 2;注冊公用(暖通) 1;注冊電氣(供配電) 1;高級建筑設計 1;中級給排水 1;高級防護 1;中級防護 1;高級通信 1

人防工程竣工測繪資質要求

具有工程測繪乙級以上資質。根據浙江政務服務網的公告,鐵路義烏站綜合交通樞紐工程竣工測繪的資質要求為具有工程測繪乙級以上資質。竣工測繪是建設工程項目完工后,規劃管理部門對該項目進行驗收所需的技術資料,一般由具有國家測繪局認可的測繪單位進行實地測量,管理部門依據測繪報告實地驗證,符合設計的通過驗收,頒發竣工驗收合格證明。

測繪資質是什么意思?

測繪資質是測繪專業必須具備的資質,資質等級為甲、乙兩級。

2021年6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和《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

1.申請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6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省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申請晉升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申請晉升丙級測繪資質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5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取得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申請導航電子地圖 *** 或者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作測繪業績考核要求。

質量管理

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申請互聯網地圖服務專業范圍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人防工程施工資質要求

【法律分析】:人防工程施工需要的資質有以下幾點:1、施工單位要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人防測繪資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在一級以上及機電安裝在二級以上人防測繪資質;2、企業近三年內具有3個以上單項建筑面積10萬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業績以及建造師具有國家一級的資質。工程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筑,以及結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屬于重要的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條 建筑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的合同條款、評標的標準和 *** 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內容的招標文件。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后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 第二十八條 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

2021年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通用標準

一、主體資格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 *** 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

2、以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為主要業務的單位,應當設有相對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機構和主管測繪生產的負責人。

3、申請測繪資質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主體資格,依照《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業技術人員

1、本標準所稱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經具備相應職稱評定資格的機構頒發或認可的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未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其他測繪從業人員,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3、本標準所稱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地質、水利、勘察、物探、道橋、工民建、規劃、海洋勘測、土地資源管理、計算機等工程技術人員,或者能夠提供其在校期間所學專業開設測繪專業為必修課程證明的工程技術人員,但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5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互聯網地圖服務資質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70%。

4、同一單位申請兩個以上測繪專業的,對人員數量的要求不累加計算。

5、法定退休人員、 *** 人員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計入專業技術人員。

三、儀器設備

按各專業標準核算儀器設備數量時,非本單位所有的儀器設備、租借的儀器設備、檢定有效期已過的儀器設備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等,均不能列入。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性能指標更優越的儀器設備可以替代某一專業標準所規定的相應儀器設備。

使用通用測繪專業軟件的,應當通過國家測繪局組織的測評。

四、辦公場所

各等級測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于500平方米,乙級不少于250平方米,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丁級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質量管理

1、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甲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2、配備專門的質量檢驗機構和質檢人員:甲、乙級測繪單位質檢機構、人員齊全,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丁級測繪單位配備 *** 質檢人員。

六、檔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明確專人保管、提供統計報表;建立測繪成果核準、登記、注銷、檢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適宜測繪成果存儲的介質和庫房。

2、資料檔案管理考核:甲、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七、測繪業績

凡申請測繪資質升級和變更業務范圍的,應當具有以下業績:

1、獲獎情況

申請甲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于2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申請乙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于1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2、業務規模和質量水平

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人防工程施工需要什么資質

法律主觀:

人防工程施工資質的規定有: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壹級以上及機電安裝貳級以上,外省企業報名必須具備進本省許可證;2.企業近三年內具有3個及以上單項建筑面積10萬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業績,近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3.建造師資質為國家一級。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不少于2項,具備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防工程設計行政許可資質管理辦法》第五條申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甲級許可資質的設計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基本條件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3、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乙級許可資質1年以上。(二)資歷和信譽1、從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業務3年以上。2、參與不少于2項、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上、經驗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項目設計。3、無設計質量事故。4、社會信譽良好,達到行業信用評價規定標準。(三)技術條件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單位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建筑、結構、防護和其他專業人員分別不少于6人、6人、3人、10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筑工程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均不少于2人,一級人防防護工程師建筑專業3人、結構專業3人、公用設備暖通空調專業2人、防化專業1人、給水排水專業2人、電氣專業2人、通信專業2人。2、設計單位技術總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不少于2項,具備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3、建筑、結構、防護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擔任過不少于3項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項目的專業負責人。4、獲得過國家人防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設計二等獎(含)以上獎項不少于2項。5、參加過國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設計標準、規范及標準設計圖集的編制工作或行業的業務建設工作。(四)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1、擁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裝備配套齊全。2、組織管理結構、標準體系、質量體系、檔案體系健全。3、通過ISO9000族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認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條人民防空是國防的組成部分。國家根據國防需要,動員和組織群眾采取防護措施,防范和減輕空襲危害。人民防空實行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的方針,貫徹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人民防空工程專用設備的定型、生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