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市場統一監管,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維護測繪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推進測繪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含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測繪監理)市場活動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測繪市場活動,是指從事測繪項目的委托、承攬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行為。
本規定所稱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是指在測繪活動中利用計算機、 *** 和空間定位等技術對各種地理信息及其數據進行加工處理,向公眾傳播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行為。第三條 從事測繪市場活動,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公平競爭、協商自愿的原則,不得分割、封鎖、壟斷測繪市場。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市場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者舉報測繪市場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 *** 有關部門及時對測繪市場活動的投訴或者舉報進行調查、核實和查處。第二章 市場主體第六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測繪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條件。未取得測繪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禁止出借、 *** 、出賣測繪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材料。第八條 測繪單位在注冊地外設立分支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和稅務登記手續,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和測繪單位測繪資質證書到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分支機構應當在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并具有與承攬測繪項目相當的專業技術人員、測繪儀器設備條件。第九條 測繪單位承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測繪項目,應當按照本規定到測繪項目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使用測量標志的,應當繳納測繪基礎設施費后方可實施測繪。第十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章 項目承發包第十一條 依法實行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制度。下列測繪項目,應當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一)投資超過五十萬元的基礎測繪項目;
(二)使用國有資金超過五十萬元的其他測繪項目;
(三)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中用于測繪的投資超過五十萬元的測繪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招標的測繪項目。
經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下列測繪項目可以不實行招標:
(一)經國家安全部門或者保密部門認定,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
(二)搶險救災的測繪項目;
(三)處置突發事件急需的測繪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招標的測繪項目。
發包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測繪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第十二條 招標單位應當按照與測繪項目規模和技術要求相當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設定投標單位的更低測繪資質等級。第十三條 依法應當招標的測繪項目,招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測繪項目招標時間、地點、方式、招標文件等報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四條 招標項目評標由招標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測繪專家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評標委員會中的測繪專家應當從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
測繪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測繪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二)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
(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第十五條 測繪項目招標一般采用綜合評估法。更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單位,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單位。
綜合評估法的指標應當包含下列主要內容:
(一)投標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
(二)投標單位完成的測繪項目業績;
(三)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方案;
(四)測繪項目質量保證措施;
(五)投標單位的市場信用情況;
(六)投標單位的測繪項目報價;
(七)投標單位的服務承諾;
(八)其他應當依法納入評估的指標。
測繪內業辦公室規章制度
大致可分成3條來寫測繪資質使用方案,目的、理念、要求)總則
優質測繪,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適用、可靠的測繪資料和先進可行的設計成果;以高質量的測繪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 訓練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測繪科技人才的測繪隊伍;保持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營造適宜的生產環境;提高全體職工的質量意識,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堅持科技創新,實施科教興所,提升核心競爭力,在科技和質量方面保持行業先進水平.
第二條 質量管理目標 同樣寫到總則里面
質量——交付測繪產品合格率達 100%;信譽——保證測繪合同履約率達 100% ;服務——追求用戶滿意率達 100% ;科技——始終保持行業的先進水平為實現我所的質量目標,(質量、信譽、服務、科技四個方面寫4條)
單位全體職工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和要點,結合本單位職能和承擔的工作,對單位的質量目標進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質量目標. (目標制定測繪資質使用方案,量化分解)
第三條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擔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它貫徹 "質量之一, 注重實效" 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本單位走質量效益的發展道路.(定義取為單獨一項)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寫為一條)
1,外業生產管理
A, 外業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操作各種測繪儀器熟悉并理解作業依據的測量規 范及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內容.
B,對技術設計書有關條款如有不同意見,不得擅自修改,應報單位復議, 作業中應嚴格按照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操作.
C,測量使用的儀器設備應良好運行,并按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儀器進行 檢驗.全站儀,精密水準儀應每年一次,送省技術監督局檢定.
D,儀器必須有專業人員操作,任何未經培訓并沒有上崗證的人員均不得使 用儀器,儀器操作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操作人員應培養正確的操作習慣,不當操 作造成儀器損壞或測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崗培訓的方式處理.
E,注意生產安全.牢固樹立生產安全的概念,生產作業中時時不忘安全.
F,測量工作結束后,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交外業組長復查,復查合 格后,提處質檢組,外業觀測記錄應符合規范規定的要求,各專業外業工作結束 后,應提交規范的成果資料.
2,內業生產管理
A,由專人負責檢查外業觀測記錄數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的格式,閉合差是 否超限,若檢查不合格,應補測或重測.
B, 內業作業人員應嚴肅認真, 一絲不茍, 嚴格按規范規定的要求整理數據. 內業計算資料均應有計算人,復核人,審核人簽名.
C,內業作業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絕不能憑主觀推測處理,應詢問外業人員確認,或如有必要親赴作業現場確認.
D,內業操作中使用的軟件應驗證,作業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使用 *** ,避 免丟失數據或錯誤發生.
E, 內業工作結束后, 應會同外業組長編寫本次工程的技術總結及測繪報告, 迎接質檢組的質量檢查.
第四條 測繪技術質量管理
(1)接受測量任務后,應組織技術人員踏勘現場,收集資料,起始點資料應由甲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后,才能交外業組.
(2)根據甲方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以規范為依據,編寫測量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書,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測繪管理技術人員會審,編寫結束后簽名.
(3)應定期組織測量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段引進和吸引新技術新方 法,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4)應加強對技術工人的培訓和實踐,積極響應勞動管理部門推行的持證上崗制度,技術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5)不斷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應用,針對實際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 應的解決辦法,鼓勵動腦筋,想辦法,努力把每個環節做到規范化,以提升整個 單位的技術水平.
(6)一個測繪工程結束后,都應提交完整的資料并歸檔,應十分重視資料 整理工作 ,對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資料應堅決重做.
(7)測量成果和資料不得私自提供測繪資質使用方案他人,應嚴守保密制度如發現私自提供 他人測量成果者,以批評教育或下崗的方式處理,情節嚴重者由黨政部門按黨紀國法處理. 測繪質量管理.
第五條 測繪產品質量管理.
A,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每個員工都必須有自覺的質量概念,產品質量是一 把尺子,質量好壞代表了單位的形象和綜合管理水平,應推廣全面質量管理.
B,外業組嚴格按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作業,嚴把質量關,外業記錄應 全面推行電子記錄方式作業,外業觀測應遵守各類工程對氣象因素的要求,決不 能蠻干.
C, 儀器精度是測量精度的重要保證, 因此測量前的儀器檢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儀必須檢查其測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絲位置是否正確,垂直誤 差,分叉誤差等,如發現不合精度要求,必須立即改正或送修.水準儀必須檢查 圓盒水準氣泡,管水準氣泡,十字絲,I 角,特別是 I 角的檢查,發現問題,必須改正或送修.測深儀必須做比對測量,如測深不準,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檢查項目要有記錄,有簽字,有問題的要有匯報,有處理意見.
D,嚴格執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的制度,外業組自檢,質檢組復檢, 總工室驗收.
E,測量工程應編寫相應的測量成果或測量技術報告,并履行驗收手續.
第六條 測繪產品質量檢查的內容和 ***
為了確保成果,成圖的質量,作業小組在測圖過程中必須做好經常性檢查. 做到站站檢查:每站測圖結束,檢查本站所測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無錯誤和 遺漏,用儀器檢查鄰站所測部分界址點,地物,地貌點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錯誤,及時糾正;沿途檢查:遷站過程中,沿途進行巡視檢查,觀察圖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確,有無遺漏;全面檢查:本幅圖的野外工作結束后,作業小組還應對本幅圖作一次全面的檢查,以保證成果成圖質量,便于檢查驗收.全面檢查包括室內檢查,野外巡視檢查和儀器檢查三種.
A,室內檢查,它是檢查成果成圖質量的之一步.首先,檢查各種控制資料 是否齊全;各項成果的圖形條件是否滿足要求;計算是否正確;有無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數據; 圖上注記的高程是否與計算成果一致. 其次, 檢查各種記錄, 觀測和計算手簿中的記載是否齊全, 正確, 清晰, 有無連環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資料都應作全面詳細檢查,但也可視實際情況重點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視檢查,它比較容易了解測圖質量的一般情況和發現作業中的缺 點與錯誤.選擇巡視路線的原則是:既能檢查室內發現重大疑點,又能檢查范圍 較大,分布均勻的測繪面積.其 *** :一般沿道路進行.檢查進將原圖上地物, 地貌與實地對照比較,查看有無遺漏,綜合取舍情況,形狀是否相似,地貌顯示 是否逼真,符號運用,名稱及其它注記是否正確等,發現問題現場改正。
第七條 質量管理活動
1,評選"質量信得過班組"
2,評選"優秀測繪工程項目"活動
3,評選"優秀測量能手"稱號活動
4,邀請測量專家對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5,與其它測量單位進行技術交流
↑事實上貌似沒有這個事
第八條 遠期目標
爭取完成 ISO 質量體系認證以及計量認證這兩項管理體系的認證工作.
測繪單位技術崗位崗位職責(以下提前到總則之后)
(一)測繪質量的技術負責人測繪資質使用方案:
1、熟悉測繪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作業的技術規范,掌握測繪項目的生產過程,對測繪產品的技術、質量負責;
2、負責項目合同的簽定;
3、負責項目的技術方案,質量標準制定;
4、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主要技術問題的處理;
5、負責對項目設計書,檢查報告的審核;
6、負責項目經費、人員、物資、儀器的統一協調安排。
(二)項目負責人:
1、負責項目設計、組織實施、產品檢查;
2、對組織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3、負責對一般性技術問題、質量問題處理;
4、負責項目工作總結、檢查報告的撰寫;
5、負責產品質量檢查的組織;
6、負責成果資料的整理歸檔上交。
(三)技術人員: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負責人交給的測繪生產任務;
2、對所完成的測繪產品質量負責;
3、對測繪資料,成果負有保密責任;
4、負責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資料整理上交;
5、愛護儀器設備。
(四)質量檢查及質量檢查員:
1、質量檢查員必須通過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組織的專門培訓、獲得培訓合格證書;
2、質量檢查程序:
(1)作業員自檢;
(2)作業員互檢;
(3)專職質檢員或 *** 質檢員檢查;
(4)項目負責人撰寫檢查報告上報技術負責人審核。
(五)后勤管理人員:
1、為測繪生產提供物質保障和后勤服務,確保生產之一線任務的順利完成;
2、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維護;
3、負責測繪技術標準的收集;
4、負責測繪資料的收集,成果資料的管理;
5、負責車輛的駕駛和保養;
6、負責物資的采購、供應、保管;
7、負責經費的管理。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管理,提高測繪質量,明確測繪質量責任,保障城市安全,維護公眾利益及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上海市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及實施測繪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主管部門)
市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質量的統一監督管理。
第四條(測繪單位責任)
測繪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測繪質量的法律法規,對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對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測繪統一標準)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與國家測繪系統相聯系并相對獨立的上海平面坐標系統和吳淞高程系統,執行國家、行業和本市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因特殊需要,確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標系統的,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商相關部門批準。
測繪合同中約定特殊技術要求的,不得違反國家和本市規定強制執行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二章 測繪質量管理制度
第六條(測繪資質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
外省市測繪單位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持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向市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進行的測繪質量監督管理。
第七條(測繪質量體系)
測繪單位應當全面推行質量管理,健全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測繪質量體系,并保障質量體系有效運行。
第八條(資格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配備符合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并按照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條件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生產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具體的測繪工作,保證測繪工作質量。
第九條(技術設計保障制度)
測繪項目施測前,應當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測繪技術設計書,技術設計書應當按照規定經過單位有審核權限人員的核準,確保測繪技術設計書規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沒有技術設計書的測繪項目施測。
第十條(質檢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健全質量檢驗的規章制度。按照國家測繪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立質量檢查機構或者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對測繪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并對測繪項目質量進行最終檢查,保證測繪成果的質量。
各級質量檢查人員對其檢驗工作的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第十一條(測繪儀器與測繪軟件)
測繪單位使用的測繪儀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檢定或者校準,進口的測繪儀器應當符合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使用未通過檢定或者超過有效期的測繪儀器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測繪軟件。
第三章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通過組織年度檢查、專項檢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質量監督檢查,保障本市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對測繪單位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的檢查,以及對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上海市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按照市測繪管理部門的質量監督工作計劃,具體承擔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年度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質量監督工作計劃,每年組織測繪質量年度檢查。年度檢查主要進行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的檢查,以及抽檢其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列為當年度被檢查單位:
(一)初次取得測繪資質的;
(二)原測繪資質升級或增加測繪業務范圍的;
(三)上一年度檢查或專項檢查不合格的;
(四)有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的;
(五)其他應當檢查的。
被列為年度檢查的單位數量不少于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有效持證單位總數的20%。
第十四條(專項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根據測繪管理需要和測繪成果質量現狀,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某一類測繪專業項目進行質量專項檢查,專項檢查主要對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檢驗。測繪持證單位的業務范圍中涉及專項檢查項目內容的,應當列為年內的專項檢查被檢單位。
第十五條 (基礎測繪和重大建設工程測繪質量檢驗)
市測繪管理部門對本市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全面質量檢驗。基礎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組織的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設工程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超過30萬元的測繪項目,其測繪成果逐步推行須經省級以上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質量檢驗制度,確保重大建設工程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條(地下管線跟蹤測量的質量抽檢)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項目的質量監督,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過程及時進行抽檢,保障地下管線跟蹤測量數據的準確性。
第十七條(對質量不合格舉報的檢查)
被舉報涉嫌生產不合格測繪成果的單位,市測繪管理部門應在初步查實后,組織對該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以及測繪成果的質量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八條(材料提供)
測繪單位應當配合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組織的測繪質量監督檢查,無償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涉及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檢查的,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關質量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的材料;
(二)執行質量管理制度情況的材料;
(三)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對被抽檢的測繪項目,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術設計相關材料;
(二)項目質量控制的相關文件;
(三)項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檢查結束后,測繪單位提供的材料應予以返還。
第十九條(檢驗程序、標準及結果判定)
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檢查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的程序和技術 *** 執行國家和本市地方標準及規定。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測繪單位以瞞報、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測繪成果材料為手段,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其當次檢查結果即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申請復檢)
測繪單位對測繪項目成果的監督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或者市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復檢。向市測繪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據申請組織復檢。
第二十一條(結果利用)
測繪單位的質量管理狀況和成果質量的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測繪資質審查和年度注冊的重要依據。非本市測繪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備案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質量責任)
測繪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質量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的,市測繪管理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補測或者重測,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工作自律)
測繪質量監督檢查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通知|新資質標準出臺,資質改革將設1年過渡期
新資質標準?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出臺新的資質管理規定和標準。在充分聽取市場主體意見基礎上測繪資質使用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修訂工作。
改革將做好新舊政策過渡銜接測繪資質使用方案,設置1年的新舊資質過渡期測繪資質使用方案,并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直接換發新的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減輕企業換證負擔,確保新舊政策平穩過渡。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四大類,每大類下設若干類別和等級,共計593項,涉及房屋建筑、市政、公路、鐵路、民航、水運、水利、通信等領域。目前,共有建設工程企業13.6萬家,從業人員6000余萬人。
11月11日,全國大幅壓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并加強監管,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擴大消費和有效投資創造條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從六個方面落實上述要求:
1、精簡資質類別,歸并等級設置。將現有593項資質類別、等級壓減至245項,壓減幅度為59%。
2、放寬準入限制,激發企業活力。精簡審批條件,放寬資金、人員、業績、技術裝備等要求。
3、下放審批權限,方便企業辦事。開展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
4、優化審批服務,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6、完善招投標制度,發揮市場機 *** 用。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技術力量、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加強監督指導,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制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指標說明,細化審批標準和要求,加強對地方資質審批人員的培訓。同時,對地方資質審批工作進行抽查,對違規審批行為嚴肅處理,公開曝光。
一、住建部:《改革方案》六方面舉措深化工程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
11月11日,全國大幅壓減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并加強監管,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擴大消費和有效投資創造條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從六個方面落實上述要求:
1、精簡資質類別,歸并等級設置。將現有593項資質類別、等級壓減至245項,壓減幅度為59%。
2、放寬準入限制,激發企業活力。精簡審批條件,放寬資金、人員、業績、技術裝備等要求。
3、下放審批權限,方便企業辦事。開展資質審批權下放試點。
4、優化審批服務,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行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全面實行全程網上申報和審批。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加大審批后動態監管力度,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建立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6、完善招投標制度,發揮市場機 *** 用。優化調整招標條件設置,引導建設單位更多從企業實力、技術力量、管理經驗等方面選擇企業,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加強監督指導,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制定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指標說明,細化審批標準和要求,加強對地方資質審批人員的培訓。同時,對地方資質審批工作進行抽查,對違規審批行為嚴肅處理,公開曝光。
二、住建部:改革力度大 協同性好 企業獲得感強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有三方面特點:
1、是改革力度更大。將現有的593項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數量壓減至245項,幅度達到59%,遠遠超過了最初確定的壓縮1/3的目標。大幅放寬市場準入限制,改革后10類施工特級資質,包括房建、公路、鐵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煉、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個類別,整合為綜合資質,可以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總承包業務,拓寬了企業承攬業務范圍,橫向全部打通。
2、是協同性更好。統籌考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4類資質的具體情況,制定改革措施,既兼顧了4類資質的各自特點,又統籌謀劃,在資質名稱、類別、等級等方面力求統一。下一步,將整合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的管理規定,并在修訂資質標準時做好相互銜接。
3、是企業獲得感更強。大幅精簡審批條件,適當放寬有關指標的要求。同時實行告知承諾制,更有利于企業便利化申報,為企業提供方便。將所有的資質等級原則上都壓減為甲乙兩級,放寬部分資質承攬業務的范圍,對中小企業是非常大的利好,有利于企業孵化和成長。
三、住建部:一手抓簡政放權 一手抓事中事后監管
此次改革堅持“兩手抓”,一手抓簡政放權,大幅壓減企業類別和等級;一手抓事中事后監管,要加大資質審批后的動態監管力度,特別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主要有五項舉措:
1、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對企業取得資質后是否繼續符合資質標準進行動態核查,對經核查認定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的企業要撤回其資質,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注冊人員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直至吊銷證書。
2、是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模式,對投訴舉報較多的企業要加大抽查頻次,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
3、是嚴格監管執法,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責任落實,加大對轉包、違法分包、資質 *** 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懲戒,切實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4、是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黑名單”制度,對失信企業在資質升級、業務承攬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時推行工程擔保和保險制度,進一步發揮市場機 *** 用,規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有效控制工程風險。
5、是強化個人職業資格管理,明確注冊人員在建設活動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推動建立個人職業責任保險制度,職業資格人員必須與崗位掛鉤,要終身問責,為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撐。
四、測繪資質改革有四大舉措
自然資源部從組建伊始就對深化測繪領域改革提出要求、進行部署,多次研究改革的重大問題,并廣泛征求意見,進行了深入調研和科學論證,形成了測繪資質改革的方案,方案主要解決測繪資質的類別等級過多過細、部分條件設置與新的形勢發展不相適應、事中事后監管力度不夠等三方面問題。主要有四方面舉措:
1、壓減測繪資質類別等級。我們將測繪資質由4個等級壓減為2個等級。類別由55項壓減到10項。改革之后,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到20項,壓減幅度達到85.5%。
2、下放甲級資質審批權限。除導航電子地圖 *** 甲級資質保留在自然資源部審批外,其余的9項甲級資質審批權限由自然資源部下放到省級自然資源部門。
3、合理降低準入門檻。突出測繪資質的專業屬性,取消沒有法定依據的前置考核條件,降低非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非常用貴重裝備的考核要求。
4、壓減審批時限和材料。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到15個,壓減6項證明材料,繼續實行“不見面”審批,大力推行測繪資質的電子證書。為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過渡,給予市場主體一年的過渡期,在人員認定方面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確保改革平穩過渡和盡快落地見效。
五、更大限度減少對市場活動直接干預
在改革方案的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當前的市場實際情況,按照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要求,更大限度減少 *** 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激發市場活力。
1、是有利于釋放市場主體活力。改革方案將測繪資質類別等級總數由138項壓減到20項,大幅減少 *** 部門對市場主體具體經濟活動的干預,測繪單位不需要因為提升資質等級、變更專業范圍一次次申請。
2、是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改革方案突出測繪資質的專業性,取消了沒有法定依據的前置考核條件,取消對單位辦公場所、無人機操控技術人員等考核條件,降低非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非常用貴重設備的考核要求。這些舉措一方面減輕測繪單位市場準入的負擔,另一方面催生新的市場主體,增加就業。
3、是有利于優化服務。改革方案明確下放除電子導航地圖 *** 以外的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權限,壓縮審批時限,更便利申請單位就近辦理甲級資質申請,更有利于地方自然資源部屬地化管理和服務甲級測繪單位,大幅提高審批效率。繼續實行“不見面”審批,大力推行電子證書,讓數據“多跑路”、申請單位“少跑腿”,打破測繪單位辦事的時間和地域限制,大幅度降低辦事成本
六、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促進測繪行業健康發展
改革方案堅持簡政不簡責,放權不放任,通過明確監督檢查措施,進一步規范監管行為;明確規定“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對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提出要求;明確強化測繪單位的信用體系建設,保障隨機抽查結果得到有效運用;明確各級自然資源部門監管職責等改革措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
改革方案明確了下放大部分甲級資質的審批權限,一方面可以充分調動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加強屬地化事中事后監管的主動性,提高監管效能。另一方面,將自然資源部從以往的行政審批事務中解脫出來,從而加強對地方自然資源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更好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測繪行業信用管理等措施,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測繪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杭州市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規范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使用和管理以及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測繪資質使用方案,維護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測繪資質使用方案,促進物業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杭州市市區范圍內(不含蕭山區、余杭區)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使用和管理以及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物業維修基金,僅指商品房物業維修基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物業共用部位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范圍,按照《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綠化、供水、供熱、供電、通信、廣播電視等部門負責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環境衛生、公共綠地、城市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信管線、有線電視線路等設施設備,不屬于本辦法所稱的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第四條 新建物業應當設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屬于業主所有。
物業維修基金實行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 *** 監督的原則。
兩個或兩個以上產權人的新建物業應當依法配置物業管理用房。第五條 杭州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物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杭州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市區范圍內物業維修基金籌集、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負責本轄區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價格、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二章 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第六條 新建物業的首期物業維修基金由購房人按建筑面積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裝造價5%的比例繳納,由建設單位在房屋銷售(預售)時向購房人代收。代收的物業維修基金不含在售房款內,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所稱新建物業包括城市房屋拆遷時對私房實行產權調換的安置用房。
物業維修基金的具體繳納標準由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杭州市實際建筑安裝造價進行測算,并定期公布。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之前,按物業總建筑面積將物業維修基金移交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未售出的物業,由建設單位墊付相應的物業維修基金。
前款所稱物業總建筑面積是指依法具有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測繪的總建筑面積。第八條 物業維修基金本金余額不足首期繳納維修基金的30%時,應當續籌維修基金。
續籌維修基金由相關業主按照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分攤,續籌維修基金的標準由業主委員會擬訂,并經相關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尚未售出的物業的維修基金,按其建筑面積比例,由建設單位分攤。續籌后維修基金的余額不得少于首期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具體續籌工作由業主委員會或由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業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將續籌的維修基金移交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第三章 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第九條 物業維修基金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存入銀行維修基金專戶,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管理單位,按幢設置,核算到戶。第十條 物業維修基金閑置期間,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將其存放于銀行,嚴禁挪作測繪資質使用方案他用。第十一條 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物業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接受業主查詢。第十二條 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每年通過報刊、 *** 門戶網站及其子網站等媒體,公布上一年度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公布的內容包括維修基金繳交、使用、增值收益、結余情況等。第四章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第十三條 物業維修基金及其增值部分除去合理的管理費用以外,應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中修以上(含中修)的維修和更新,禁止挪作他用。第十四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需要使用物業維修基金的,由物業管理單位提出使用方案,經三分之二以上相關業主同意,并由業主委員會審核后,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定。第十五條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應當履行下列程序測繪資質使用方案:
(一)物業管理單位持物業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和經業主委員會審核同意的使用方案,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
(二)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核實后,撥付核實額度70%的維修費用;
(三)工程完工后,物業管理單位持下列資料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經核實后,撥付維修費用的余額測繪資質使用方案:
1、經審計的工程決算單;
2、業主委員會審核簽章的施工承包合同;
3、維修、更新工程的發票;
4、業主委員會驗收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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