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

1、之一條 為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提高測繪成果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工作,適應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3、第八條 從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的單位,必須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測繪項目登記和匯交測繪成果目錄或副本。第九條 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管理。

4、第十三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房產測繪及成果應用的監督管理。房產測繪人員依法取得資格后方可從事房產測繪工作。

5、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城鄉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6、需要使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專業測繪成果的單位,按專業成果所屬部門規定的辦法執行。

浙江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

1、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促進和發展基礎測繪事業,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八條 省測繪管理部門根據測繪事業發展的需要,依法建立與國家坐標系統相統一的全省平面坐標系統,制定本省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全省平面坐標系統,執行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3、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規范測繪行為,促進測繪事業發展,保障測繪事業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研究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4、第九條 省、市、縣共享平臺建設納入基礎測繪項目,并按照全省地理空間數據交換和共享規劃及省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部門制定的總體設計要求組織實施。

5、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管理,促進測繪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浙江省測繪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6、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地圖管理,規范地圖市場,維護國家 *** 、安全和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山西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成果管理,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保證測繪成果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和《山西省測繪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七條 跨部門實行有償服務的測繪項目,按照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管理范圍,在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由項目投資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并實施測繪監理。

第十三條 省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會同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編制全省地籍測繪規劃,并由省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按照地籍測繪規劃,組織管理地籍測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