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地質災害治理乙級資質需要什么條件?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1.資質申報表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監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監理公司投標時申請表要求總監提供什么證件
申請材料具體內容如下。
1)《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登記證明。
3)企業章程和制度。
4)監理人員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中級職稱以上人員職稱證書(復印件)。
5)主要成員從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或者其他工作經歷的業績證明。
6)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和裝備證明。
申報人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提交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需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包括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取消本次申請資格;經核實申請人造假或參與造假的,一年內不得申報。
2)申請人編制申請材料時應注意以下要求。
申請材料應分為兩冊,之一冊按“《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要求的內容和順序編制一式兩份;第二冊為有關證明材料,一式兩份。
申請人應按“主要監理人員情況表”的名單順序,填寫“主要監理人員證明材料索引表”(詳見附件3),并附于第二冊首頁。第二冊中應將同一名監理人員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業績證明等裝訂于一處。
“企業監理人員一覽表”和“主要監理人員情況表”中涉及的監理工程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業績證明、勞動合同或人事調動文件等證明材料須附原件或清晰的復印件。個人業績證明材料應包括所承擔的工程項目和標段名稱、工程內容、監理職務、監理工作起止時間等內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名稱預登記證明可使用復印件。
“試驗檢測設備一覽表”中涉及的試驗檢測儀器設備和裝備應在第二冊中附購買發票或調撥證明以及設備明細的復印件。
(3)已取得公路工程甲級資質的申請人在申請橋梁、隧道專項資質時,只須報送“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并按要求附有關監理人員的勞動合同,監理人員的專項業績證明材料或者企業專項業績證明材料。可不附企業章程制度及試驗檢測設備和裝備證明等材料。
(4)監理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應當完整齊備、手續齊全、字跡清晰,《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應打印工整、裝訂成冊,申報材料用紙規格為A4紙。如申報材料(含格式)不符合要求,資質許可部門可要求申報單位重新申報。
監理資質升級需要材料是什么?
監理資質升級需要材料如下:
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及相應電子文檔;(有些專業申報需增加份數按158號令規定);
2、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3、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復印件;
4、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工作簡歷及任命(聘用)文件;
6、企業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工作簡歷、任命(聘用)文件、畢業證書、相關專業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和加蓋執業印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等復印件;
7、《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無執業印章的,須提供注冊執業證書復印件);
8、有關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技術和檔案等管理制度的證明材料。
9、企業必要的工程試驗檢測設備的購置清單(按申請表要求填寫)。
取得專業資質的企業申請晉升甲級專業資質等級或者取得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申請綜合資質的,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企業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企業《監理業務手冊》及近兩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監理工作總結。
10、電子文檔模板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按模板格式填報企業基本信息表電子文檔的通知》(建市資函65號)的規定。
11、提供屬地行政主管部門無重大質量安全、違規行為等有效證明。
12、《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請按照建設部《關于填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受理信息采集表〉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廳36號)要求上報)請企業認真、完整填寫,資質證書中的有關信息以此表內容為依據進行打印。
監理資質升級辦理程序
1、到窗口服務辦領取申請表。
2、按照要求備齊材料后交到窗口辦登記受理。
3、業務處室具體審核有關材料,作出意見,報廳領導審批。
4、窗口辦負責發放證書或退回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
5、辦理完畢后的申報材料由業務處室負責歸檔。
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報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的類別包括 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
自然資源部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的審批和監督管理。省級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單位乙級資質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同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資質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其中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地災監理資質申請表;
(二)具有資源與環境類、土木水利類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專業
技術人員中退休人員數量不超過本辦法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更低數量要求的10%;
(三)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應當具備全站儀、水準儀、探地雷達等設備;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施工資質,應當具備全站儀、水準儀、錨桿錨索鉆機、鑿巖機等設備。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
【人員和業績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人員
和業績條件:
(一)甲級資質
1.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50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 25 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10 人;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30 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 20 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
2.業績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 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項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總數不少于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60 萬元;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不少于 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1000 萬元;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不少于 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30 萬元。
(二)乙級資質
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10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 人;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20 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5 人。
【申請材料】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專業技術人員名單、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申報前連續3個月由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文件,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本單位設備的所有權材料或者租賃合同;
(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質量管理制度文件;
(七)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申報業績的項目合同、驗收報告或者專家評審意見;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申報業績的項目合同、驗收報告。申報業績的信息應當與全國地質勘查行業監管服務平臺公示的有關業績信息相一致。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發揮治理工程投資效益,加強對治理工程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的單位,應當在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在其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活動。第四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第二章 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第五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級標準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上;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巖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五人。第六條 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的數量不超過百分之十。第七條 同一資質單位不能同時持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第八條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第三章 審批和管理第九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并公告。第十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在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請表;
(二)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
(五)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六)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
(七)質量管理體系的有關材料;
(八)近五年內無質量事故證明。
上述材料應當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請表可以從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上下載。第十一條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第十二條 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
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第十三條 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資質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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