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有哪些規定

1、(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是指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的資歷,技術力量,技術水,平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4、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5、地質災害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類別包括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

6、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分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危險評估這五類,每一類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每個類別能承接的業務范圍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