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資質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等級: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地質災害治理設計及工程施工資質,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為設計資質,一般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辦法乙級、丙級資質,國土資源部頒發甲級資質等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首次申報需從乙級開始辦理,資質有效期5年。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類別包括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屬于工業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根據工程規模和資金不同,所需資質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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