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圖章是個什么樣的章
早在1994年城鄉規劃編制出圖章樣式,我省便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公布施行了相應的《福建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各項建設項目應當按國家所定的比例留足綠化用地城鄉規劃編制出圖章樣式:新建區不低于30%,舊城改造區不低于25%。2001年,省 *** 又出臺了關于加強城市綠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城市綠化工作建立審查和驗收機制。但我市真正開始抓起這項工作卻始于今年的6月1日。根據市 *** 出臺的文件精神,我市從2003年6月1日起對所有建設項目開始實施“綠色圖章”審核制度,即《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審查許可證》制度,由園林部門對我市所有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地面積進行前期審查和后期驗收,對附屬綠地面積達不到要求的建設項目將征收異地綠化補償費用,收取標準為建設項目所處地段土地基準價加直接綠化費和代建費。
它是僅一種制度,保護綠化
“ 綠色圖章 ” 即 “ ‘綠化規劃專用章'和‘綠化驗收專用章' ” ,是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加強城市綠化管理,提高城市綠化水平的有效手段。
是專用章
我的回答城鄉規劃編制出圖章樣式你還滿意嗎?
北京市設計出圖專用章如何辦理
這個是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2003年出的文件,里面提到了【到深圳市勘察設計協會領取新的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搜索了一下,北京市也有這樣的單位,叫北京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建議你和他們聯系一下,實在不行就自己刻一個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后附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2003年文件內容。
關于啟用新的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的通知
各有關設計單位:
近期,建設部換發了我市8家單位新的工程設計證書及批準更名了一家設計單位。為進一步規范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管理,統一勘察設計單位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式樣,廣東省建設廳監制了上述9家具有工程設計資質設計單位的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共9枚)。上述印章自 2003年7月 30日起啟用。同時, 2003年6月 4日由我局《關于啟用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的通知》(深規土[2003]236號)啟用的上述9家單位的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共9枚)由我局收回注銷。請各有關單位于2003年7月28日前;到深圳市勘察設計協會領取新的工程設計出圖專用章,并辦理舊印章的注銷手續。
特此通知。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城市詳細規劃的分類
城市詳細規劃又具體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1.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以城市總全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重點問題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積率等技術數據,依然是數據平衡問題。
例如底層架空獎勵容積率的做法就是一種典型的規劃做法,而城市設計的重點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規劃中的高度規定)、室外空間、街墻界面、人車分流的解決方案、整體材質色彩等等,例如深圳城市中心區城市設計中的“街墻”、南京河西新城區中心地區城市設計中的“綠軸”。
2.修建性詳細規劃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為依據,制訂用以指導各項建筑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的規劃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可以由有關單位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委托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編制。
擴展資料:
規劃原則:
城市詳細規劃應當體現總體規劃的意圖。可以提出多種方案,從功能、經濟、環境、景觀等效果和建設次序、周期等方面進行綜合的比較和論證,然后選定實施方案。在建設上宜采取綜合開發的方式(見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以利于詳細規劃的實施。
城市詳細規劃具有作為各項工程設計依據的性質,應當遵照國家和地方 *** 頒布的各種法規、技術標準和規定等。在具體工作中,例如在編制總體規劃階段研究市中心、車站廣場、重要街道、重要地段的規劃時,往往可以通過編制一些詳細規劃的草案來深入研究其綜合功能、規模容量、空間布局等問題,以便使總體規劃的有關內容較為切合實際。
在編制城市改建地段的詳細規劃時,應適當擴大規劃范圍,按比較完整的成片地區作出改建規劃方案,并注意保護歷史性建筑、考慮地區特征和環境綠化;妥善處理新舊建筑的關系和保證交通、市政公用設施的改善和發展。
城市詳細規劃的目的主要在于選定技術經濟指標,提出建筑藝術處理要求,確定各項用地的控制性坐標和標高等,為城市設計提供依據。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深化和具體化。
參考資料:城市詳細規劃_百度百科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公章是什么樣子
公章 一般規劃編制資質證書批準單位是 盛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或者直轄市規劃局(委)。
施工圖蓋章有什么規定
一、施工圖蓋章的規定:
1、存檔用的圖紙要求有設計院的院級章、出圖章、審圖章、節能章、注冊建筑師和結構師的章、發行章,多了的圖紙一般設計院是不給蓋章的,要注意合同中關于圖紙的要求;
2、施工圖外審要分專業蓋章;建筑專業蓋報審專用章、注冊建筑師章和注冊結構工程師章、節能章;結構專業蓋報審專用章、結構工程師注冊章;機電專業蓋報審章、節能章;
3、設計院出圖章,建筑和結構圖紙要注冊人員的印章;還要設計人,校對人,審核人,審定人 ,項目負責,專業負責,簽字;各個地方不一樣,全國大部分都是蓋在藍圖上,紅章;但是有的施工圖都蓋在 *** 紙上,所以施工圖上的章是黑的;
4、室內裝修施工圖(藍圖)需要蓋相應等級資格的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施工圖備案“審圖章”就可以了,不涉及到建筑結構改造,不需蓋建筑注冊章;
5、景觀設計施工圖圖紙上面要蓋土地局規劃部門章、建設局繪測部門章、建設局房管部門章、設計單位的章;
6、審圖章:設計單位和設計人員的蓋章簽字必須是完整的;否則,審圖中心壓根就不受理,審圖中心除了蓋章外,還要出具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才有效;除了審圖中心的外,還需要辦理消防審查手續和人防審查手續,消防審查要出具消防審查合格證。
二、施工的圖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出圖單位的圖框,標題欄還應注明設計單位的資質等級;如果有合作單位,也應注明;
2、有相關人員的會簽;
3、有施工圖出圖專用章、施工圖出圖負責人姓名章、相關專業注冊職業人員專用章;"設計出圖專用章"應有單位名稱及"出圖專用章"字樣,有資質等級,編號,有效期等;
4、施工單位必須留有一套設計審圖機構(不是審圖監理 )加蓋紅章的藍圖;
5、經過業主組織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且在紀要上相關4方簽字蓋章后,才能真正用于施工;
6、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出圖專用章”或圖形的 *** ,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國家已出臺有行業制圖強制性標準。
城市規劃的審批級別及各級別的審批內容
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十二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
第十六條 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 *** 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
鎮人民 *** 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 *** 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并報送。
第十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第十八條 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
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第十九條 城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第二十條 鎮人民 *** 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縣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第二十一條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人民 *** 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
第二十二條 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第二十三條 首都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應當統籌考慮中央國家機關用地布局和空間安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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