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是機關還是事業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于機關行政編制單位。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簡稱為建設局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機關行政編制為345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0名、援派機動編制4名、離退休干部工作人員編制37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司局級領導職數57名(含總規劃師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名、離退休干部局領導職數3名)。
擴展資料
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之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中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并取消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作用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且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筑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發揮著積極作用。
主要職能有: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4,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
5,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
8,承擔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9,承擔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
10,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設局
參考資料來源: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規定通知
請問什么是"城市規劃編制"?
城市規劃編制是我國城市規劃中的一個過程。
我國城市規劃編制的完整過程由六個層次組成,包括:總體規劃階段和詳細規劃階段、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城市總體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編制城市規劃的目的在于:在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中,所擬定的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應達到的目的和指標。
擴展資料:
提升城市規劃編制的科學性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
趙龍表示,國土空間規劃明確把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相融合,同時形成一個平臺,即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形成全國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同時,國土空間規劃將把國家安全戰略、區域發展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等國家戰略,通過約束性指標和管控邊界逐級落實到最終的詳細規劃等實施性規劃上,保障國家重大戰略落實落地。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市規劃編制
參考資料:中國經濟網—我國將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實施“多規合一” ..
根據城鄉規劃法,對城鄉規劃的制定實行的是什么制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實行行政審批許可證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報國務院審批。其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其城鄉規劃編制屬于什么編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屬于哪類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級,新辦這類資質是需要從丙級辦起的,那么今天我們就從丙級說起
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如下
1、有法人資格;
2、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0萬元人民幣;
3、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
4、注冊規劃師不少于1人;
5、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計算機達80%;
6、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專業技術人員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年齡應當在70歲以下,其中,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4人,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2人。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應當在60歲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中專職從事城鄉規劃編制的人員不得低于技術人員總數的70%。
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業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業務:
1、鎮、2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2、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10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
3、詳細規劃的編制;
4、鄉、村莊規劃的編制;
5、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三)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業務:
1、鎮總體規劃(縣人民 *** 所在地鎮除外)的編制;
2、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2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的相關專項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3、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4、鄉、村莊規劃的編制;
5、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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