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基期是從編制時間開始嗎
不是。根據《國土空間規劃條例》的規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實行“一張圖、一部規劃、若干專項規劃”的體系,總體規劃的編制周期為10年,修編周期為5年。因此,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通常是每5年進行一次修編,而非每年進行一次。
省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由省 *** 組織編制,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報國務院審批。
根據《國土空間規劃法》,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周期一般為10年。具體而言,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應當根據國家和地方區域發展需要,統籌考慮、協調安排,科學確定編制周期,一般不少于10年。
經依法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已經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不再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前,經依法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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