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經濟學與城鄉規劃的關系

城市經濟學用經濟分析 *** ,分析、描述和預測城市現象與城市問題。其研究重點為探討城市重要經濟活動的狀況,彼此間的互動關系,以及城市與其它地1區和國家的經濟關系等。城鄉規劃,是指對一定時期內城鄉的經濟和社會發展、2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實施管理。經濟學對城市規劃的貢獻包括:對城市增長和規模的預測,分析城市可能取得的經濟資源和消費需求;對具體城市問題的分析和規劃調控的對策建議等,最常見的還在3于運用投資估算技術評估各類規劃方案以幫助 *** 和投資者決策??梢哉f城市經濟學與城鄉規劃有著必不可少的關系。

關鍵詞:城市經濟學 城鄉規劃 中心城市問題 城鎮體系 人口經濟 城市土地經濟 城市住宅經濟 城市環境經濟

正文:

一、城市經濟與城市化進程的關系

城市化是人類歷史長河中一個必然的過程,所謂城市化便是伴隨經濟增長城市數量增多和城市人口比重上升的過程。首先,城市化是工業化推動的結果,即工業和商業發展形成聚集經濟、進而產生對農村勞動力的持續不斷的需求;其次,城市預期收入遠比農村要高,生活條件和個人發展條件比農村優越,因而吸引農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再次,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將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排擠出了農業生產領域,于是農村剩余勞動力就不得不去非農業領域特別是城市尋找就業機會。

二、 城市經濟與中心城市問題的關系

城市中心是城市中供市民集中進行公共活動的地方,可以是一個廣場、一條街道或一片地區,又稱為城市公共中心。城市中心往往集中體現城市的特性和風格面貌。其城市經濟的發展勢必影響到城市中心的總體特征,而其特征決定了我國城市中心存在很多問題。

1.城市中心功能過于集中,惡性膨脹:商家為了眼前利益,盲目擴大建設,使城市中心作為整體失去了平衡,各自為政的功能受到破壞,城市中心區建筑雜亂無章,擁擠不堪,巨大的建筑尺度,大片陰影使城市中心區失去了應有的和諧和秩序。

2.城市中心的交通組織問題:作為城市“心臟”的中心區,由于負擔過重,必然會出現“梗塞”問題。

3.城市中心區環境質量下降:由于城市中心建筑密度高,一方面空地和綠化少,污染物不易擴散,另一方面在新老建筑交界地帶,“顧此失彼”,致使城市中心的建筑組群從色彩、質感、風格、體量等失去了和諧統一的關系。

住宅區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方案

要看一個城市的否合適人們長久居住,除城鄉規劃編制對策研究了便利的生活條件之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這個城市的規劃設計了。本來現在人們的生活工作的壓力就大而大多數的人又沒有什么特別的 *** 來緩解壓力,心靈最深的依賴大概就是大家賴以生存的家了,所以宜居城市是大家解放心理壓力的避難之所,接下來小編帶大家去了解一下城鄉規劃編制對策研究我們居住的地方是如何規劃的。

一、生態整體規劃設計的基本思想

現在的城市規劃學科知識對于“生態城市”功能概念的發展是不夠的,因為它是建立在工業文明時代的價值觀念和技術進步基礎上的,是人們針對工業文明所帶來的種種城市問題的被動式的反應,體現的是一種“擴張”或“掠奪”型的規劃思想。因而必須轉變城市規劃觀念、摒棄傳統規劃 *** ,在新的生態價值觀指導下,創立著眼于生態城市的規劃設計理論與 *** 體系是必要的,用新的規劃理論和 *** 去研究生態城市規劃設計的原理、 *** 、技術、手段、程序等問題。生態城市是在未來生態文明時代形成的一種不同于以往任何時代、全新的人類生存空間結構的重組。生態城市作為一種可預見的未來人類住區形態,使生態城市規劃具有了未來學的意義,它是對整個人類住區發展與進步的主動預測性地把握。 生態整體規劃設計是以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系統為規劃對象,以人—自然整體和諧的思想為基礎,應用城市規劃學、生態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知識以及多種技術手段(如生態工程、生態工藝),去辨識、模擬、設計和調控生態城市中的各種生態關系及其結構功能,合理配置空間資源、社會文化資源,提出社會、經濟、自然整體協調發展的時—空結構及調控對策。

二、生態城市設計

在編制生態城市規劃的基礎上,要精心做好生態城市設計,以真正實現城市的生態化目標,體現不同城市獨有的城市生態環境、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城市風格特色和吸引力。其基本設計有以下三個方面城鄉規劃編制對策研究

1.城市景觀設計。城市景觀設計的目標是建立由建筑、園林等為主的人文景觀和各類自然生態景觀構成的城市自然生態系統。建筑景觀設計的重點是在平面規劃的基礎上做好空間天際輪廓線的規劃設計,特別是沿主要街道的建筑景觀設計要在做好高層超高層建筑景觀設計的同時,適當布置低層的生態建筑。園林設計的重點是要做好沿江、河、湖、溪等兩岸林帶,以及城市公園、城市廣場的景觀設計,融生態環境、城市文化、歷史傳統與現 *** 念及現代生活要求于一體,提高生態效益、景觀效應和共享性。各類自然生態景觀的設計重在完善基礎設施,完善生態功能,提高其生態效益、景觀效應和共享性。

2.城市產業設計。城市產業應當是代表生態文明潮流和先進生產力發展方向的生態產業,是能夠形成強大示范效應的龍頭產業。城市產業設計要在全面客觀地分析城市產業現狀的基礎上,立足于全國乃至全球市場和生態化、現代化的發展要求,高起點、高標準、科學地予以實施,并且要以生態化的示范產業園區為平臺,建設以高科技產業為主導、以循環經濟為特色的生態型工業體系,同時努力發展旅游、教育、醫療、物流、文化、信息、房地產等產業,建立生態產品開發、設計、孵化中心。逐步實施現有產業的調整和改造,實現產業的生態轉型。提高生態經濟在GDP中的比重。此外,還要努力推行ISO14000環境質量體系認證、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清潔生產審核、建綠色企業等,建立企業環境行為、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將企業的環境信用納入企業社會信用體系之中,通過多種媒體向社會公示。

3.城市住區設計。要用生態建筑原理對居住區進行科學的規劃設計。居住區設計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合理布局,即綜合考慮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氣、地質等條件及長遠發展要求,選擇城市居住區的更佳區位和發展規模;二是節能低耗無污染,即一方面要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堅持環境保護原則,避免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造成光污染、化學污染、放射性污染等,另一方面要充分考慮建筑物的朝向、間距等,以解決住宅采光、室內通風等衛生問題;

三、生態整體規劃設計 *** 的特點

生態整體規劃設計 *** 與傳統城市規劃 *** 是不同價值觀體系下的城市規劃 *** ,因兩者倡導的價值取向不同,決定了兩者在規劃思想、內容、技術、程序等方面都將不同,并具有以下特點:

1.系統觀。生態城市是一類極其復雜的城鄉復合系統,其中各種社會、經濟、自然因素通過各種功能流和反饋關系結成一個錯綜復雜的時空 ***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單因單果的鏈式思維是行不通的,往往顧此失被,規劃設計必須有系統觀念和 *** 思維,綜合分析、研究和處理生態城市各要素的整體聯系。系統思想將生態城市看作一個功能整體,而不是組分間的簡單關聯。

2.綜合觀。綜合觀體現在多學科參與和規劃內容拓展的兩個方面。城市規劃不再僅僅是為了單純的物質建設的需要,必須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結合起來,同時考慮生態環境的安全。生態城市規劃不再局限于物質規劃,并改變其原先的統治地位,而融空間、經濟、社會、環境等規劃于一體,是一種綜合性規劃。

3.區域觀。生態城市本身就是一種城鄉結合的區域概念,規劃必須以其立足的更大區域范圍為基礎,并把城鄉、區域、國家乃至全球不同地域空間層次規劃結合起來進行整體思考研究和共同的行動。

上面就是小編大致給大家介紹的一點關于城市規劃的概念,大家也沒有必要非常的了解,只需要有個大致的了解和明白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規劃的基本問題之一,在我們生活的住宅小區里首先考慮到的肯定是人們生產生活的需求和行人、自行車和汽車在各自占道中的行為需求來設計道路。相信大家在這么優越的環境里面一定能夠家庭和睦。

規劃有幾種規劃

依據不同的分類 *** ,可以把區域規劃劃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按規劃內容的側重點分類(1)策略性的區域規劃這類規劃相當于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內容側重于制定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戰略方針,經濟發展的重點,確定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和產業布局,以及保證戰略目標實現的措施和政策。策略性區域規劃的特點是:重視區域所處的環境和區域發展條件的分析論證;注重經濟發展方向、戰略目標和經濟結構;對于區域經濟發展政策、規劃方案實施對策、策略的研究較深入,但往往對于經濟建設工程的規劃布局研究較為簡略。(2)物質性的區域規劃規劃內容偏重于區域發展的物質環境和建設工程項目的空間布局規劃,規劃成果注重區域土地開發利用的總體藍圖。因此對于資源的開發利用,對于城鎮的發展和布局,對于工農業生產布局和各種基礎設施的空間分布極為重視。

法律依據: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十八條編制城市規劃,要妥善處理城鄉關系,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體現布局合理、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原則,保護自然與文化資源、體現城市特色,考慮城市安全和國防建設需要。

第十九條編制城市規劃,對涉及城市發展長期保障的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風景名勝資源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等方面的內容,應當確定為必須嚴格執行的強制性內容。

第二十條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先組織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研究確定總體規劃中的重大問題,作為編制規劃成果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以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以及其它上層次法定規劃為依據,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發展戰略,按照人口與產業、就業崗位的協調發展要求,控制人口規模、提高人口素質,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改善人居環境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二條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

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