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局事業編制考什么
公務員。
2017年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成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于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并接受正規訓練后,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通過審議,確認了國家在城市管理領域推行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制度,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城建監察的誕生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經濟社會深刻變革,城市建設事業迅猛發展,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建設管理問題凸顯,地方各級城市人民 *** 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市容環境監察入手。
相繼組建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的監察隊伍,包括市容環衛、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園林綠化、房地產、風景名勝區等專業監察大隊,通過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傳統單位及社會主體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設管理中的責任,這也是城管執法監察制度的早期發展階段。
城鄉規劃師的考試大綱?
2022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沿用《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4版)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局關于增補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內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內容。以下是大綱節選:
《城市規劃原理》作為一門理論性考試科目,內容是關于城市與城市發展的知識,城鄉規劃學科知識,城鄉規劃體系知識,城市用地與空間布局形成的知識,城鄉規劃編制的知識,城鄉規劃實施的知識。本科目考試的目的是:考核應試人員所具備的城鄉規劃理論知識的狀況,包括對城市發展及城市規劃學科的基礎理論,對城鄉規劃制定、編制、實施等有關的專業理論的了解、熟悉、掌握程度。
1城市與城市發展
1.1城市與鄉村
1.1.1掌握城市和鄉村的基本特征
1.1.2熟悉我國城鄉社會經濟的特點
1.2城市的形成與發展規律
1.2.1了解城市形成和發展的主要動因
1.2.2熟悉城市發展的階段及其差異
1.2.3熟悉城市空間環境演進的基本規律及主要影響因素
1.3城鎮化及其發展
1.3.1熟悉城鎮化的含義
1.3.2熟悉城鎮化發展的基本特征
1.3.3熟悉我國城鎮化發展的歷程及當前狀況
1.4城市發展與區域、經濟社會及資源環境的關系
1.4.1熟悉城市發展與區域發展的關系
1.4.2熟悉城市發展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1.4.3熟悉城市發展與社會發展的關系
1.4.4熟悉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的關系
2.城市規劃的發展及主要理論與實踐
2.1國外城市與城市規劃理論
2.1.1了解歐洲古代社會和政治體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
2.1.2了解現代城市規劃產生的歷史背景
2.1.3熟悉現代城市規劃的早期思想
2.1.4熟悉現代城市規劃主要理論發展
2.2中國城市與城市規劃的發展
2.2.1了解中國古代社會和政治體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
2.2.2了解中國近代城市發展背景與主要規劃實踐
2.2.3熟悉我國現代城市規劃思想和發展歷程
2.3當代城市規劃的理論探索和實踐
2.3.1了解當代城市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和趨勢
2.3.2熟悉當代城市規劃的主要理論或理念
2.3.3熟悉當代城市規劃的重要實踐
3.城鄉規劃體系
3.1城鄉規劃的內涵
3.1.1掌握城鄉規劃的概念
3.1.2熟悉現代城鄉規劃的基本特點與構成
3.1.3熟悉城鄉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
3.1.4熟悉規劃師的角色與地位
3.2我國城鄉規劃體系
3.2.1熟悉我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的構成
3.2.2熟悉我國城鄉規劃行政體系的構成
3.2.3熟悉我國城鄉規劃工作體系的構成
3.3城鄉規劃的制定
3.3.1掌握制定城鄉規劃的基本原則
3.3.2熟悉制定城鄉規劃的基本程序
3.3.3掌握城鄉規劃編制的層次及其相互關系
3.3.4熟悉城鄉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
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哪些內容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和《城市規劃實務》。
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其中《城市規劃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三個小時,其他三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編輯詞條城市規劃師
目錄
什么是城市規劃師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
注冊城市規劃師報考條件
編輯本段什么是城市規劃師
城市規劃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后,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9 年,依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 1999 〕 39 號),國家開始實施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 2000 年 2 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 2000 〕 20 號), 2001 年 5 月人事部、建設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辦發〔 2001 〕 38 號)??荚嚬ぷ饔扇耸虏俊⒔ㄔO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全國城市規劃執業制度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 10 月中旬。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編輯本段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發(1999)39號文
為保證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的順利實施,根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經研究決定,對長期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的認定,具體辦法如下:
一、認定范圍:
從事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城市規劃咨詢等相關業務工作,1997年底以前擔任建筑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
二、申報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二項條件的人員,可申請認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
(一)學歷和業務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相近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2、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規劃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相近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25年。
3、1970年以前(含1970年)城市規劃專業中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25年;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30年。
(二)技術資歷和工作業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并完成人口規模在50萬以上的大城市總體規劃一項,或中、小城市總體規劃2項。
2、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并完成大城市分區規劃3項。
3、作為技術負責人,主持并完成詳細規劃5項。
4、連續擔任甲級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副總規劃師及以上技術管理職務5年以上。
5、連續擔任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部門主要負責人滿5年,且所擔任職務對城市規劃實施管理負有直接責任。
三、認定組織:
由建設部、人事部組成“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領導小組”,負責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建設部城鄉規劃司。
四、認定程序:
(一)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所在單位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附下列材料:
1、《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學歷證明、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
3、單位出具的技術資歷、業務工作業績和職業道德證明文件。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的申報人員進行審核,經本地區、本部門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提出推薦名單報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地推薦的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提出擬定的人員名單,報領導小組審核。
(四)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申請認定資格的人員進行審核,將合格人員名單報建設部、人事部辦理批準手續。
五、上報材料時間:
請各地將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申報材料于1999年7月30日前報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后不再進行認定工作。
六、認定要求:
(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要嚴格按本辦法確定的范圍和程序要求進行審核,并對認定人員實行總量控制。
(二)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認定工作的領導,嚴格認定程序,確保認定工作的質量,對申請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地區和個人,一經查實,即行取消該地區或部門的申報權和個人的申報資格。
七、凡是申請認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均按本辦法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編輯本段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頒布者:人事部、建設部
頒布日期:2000-02-23
實施日期:2000-02-23
實效性:有效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9〕39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為規范和加強考試管理,切實做好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從2000年開始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首次考試時間定于2000年10月14至15日。
二、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負責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各地的考務工作,由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自行確定。
三、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和《城市規劃實務》。
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其中《城市規劃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三個小時,其他三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四、在《暫行規定》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兩個科目可免試。
(一)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2年。
(二)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7年。
五、凡符合《暫行規定》第七條和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六、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七、參加考試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荚嚬芾頇C構按規定程度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忌鷳{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八、建設部負責組織編寫和確定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指定用書及有關參考資料,并負責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培訓管理工作。
九、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負責組織全國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師資培訓工作,經培訓合格后,由建設部頒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培訓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承擔培訓任務。申請承擔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的單位要具備場地、師資、教材等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人事(職改)部門審核批準。
十、堅持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參加培訓工作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及管理工作(包括命題和組織管理)。考生參加考前培訓,堅持自愿原則。
十一、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及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須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批準。
十二、要嚴格執行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試卷的命制、印刷、發送和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考場紀律,對違反考試有關規定者,要嚴肅處理,并追究領導責任。
編輯本段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
頒布者: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
頒布日期:2001-05-24
實施日期:2001-05-24
實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建委)、規委(規劃局),新疆生產
建設兵團人事局、規劃局:
根據我國城市規劃隊伍的實際情況,為切實做好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經研究決定,對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凡符合《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發〔2000〕20號)第四款免試部分科目的報名條件,并在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人員,報名時必須審查學歷和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的年限。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城市規劃原理》、《城市規劃相關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15年;或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0年;或非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累計滿25年。
三、對符合上述條件,并參加了2000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其《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市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均達到當年國家確定的合格標準者,即可取得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四、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規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城市規劃工作滿10年。
請各地在組織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前,將本規定的各項條件予以公布,并在報名過程中,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嚴禁弄虛作假
編輯本段注冊城市規劃師報考條件
根據《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全部科目級別考試:
1.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專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或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3.取得通過評估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市規劃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則業務工作滿3年。
5.取得城市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6.取得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并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相近專業
大專(82年底前畢業)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10年 。
本科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5年。
碩士學位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
博士學位 從事城市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
城鄉規劃考研考哪些科目?
城市規劃考研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城市規劃基礎、城市規劃設計或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城鄉規劃分為專碩和學碩,二者考研初試科目一般都是一樣的,分別考4科,兩門公共課政治和英語,兩門專業課理論知識和手繪快題。
理論知識專業課主要考城鄉規劃理論和基礎,目標院校一般會指定考研參考書,手繪快題專業課通??汲青l規劃設計。
城鄉規劃發展前景:
就業方向。
建筑、房地產類企業:項目規劃、房地產籌劃;園林類企業:園林規劃、景觀設計; *** 、事業類單位:經濟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城市開發、城鄉規劃管理。
考研方向。
城鄉規劃學、城市規劃與設計、建筑學、建筑與土木工程。
城市規劃考事業編廣州難不難
廣州這個地方,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競爭激烈,這是毋庸置疑的。這一點我們也改變不了。但是再怎么競爭激烈,仍然每年還是有人考得上。
廣東事業單位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基本上是不統一招考的。
就是說這個單位招這個單位的,那個單位招那個單位的,不是說全市所有的市直,縣直機關同一天考試,也不像公務員那樣。
因此網上很少有廣東事業單位的真題,或者真題不太全面。這里就有一個好處,也有一個壞處。
好處就是你每年可以考的機會很多,如果都是統一招考的話,你一年只能夠參加一次考試,只有一次機會,但是每個單位招每個單位自己的,這樣的話,你考完這家可以考另一家,這家沒考上可能下一家單位就考上了。
壞處就是因為每家都是招考自己的,題目相對隨機性比較大,不固定,沒有什么歷年真題可以參考。讓考生抓不住重點復習沒有針對性。
但是,綜合市面上可以找到的一些廣州以及廣東省部分地市的事業單位的真題可以看出:雖然題目隨機性比較大,但是考試內容一定是在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綜合應用能力這幾大范疇,不管怎么變,不管怎么考,就是這些范圍。
雖然范圍比較大,知識點可能比較多,但是難度會比公務員事業更簡單,題目量也會更少。
所以建議想考廣東事業單位的考生,要復習的更加全面。
城市設計城市規劃風景園林三個科目綜合考事業單位應該看什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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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典園林史城鄉規劃考事業編制考什么,西方古典園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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