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鄉規劃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確定的各項規劃原則,主城區規劃應當符合一軸雙城、分開發展,傳承文脈、創造特色的發展戰略,有利于建設宜居、利居、樂居的魅力城市。鎮、鄉、村規劃應當注重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特色化城鎮。第四條 市、縣、鄉(鎮)人民 *** 應當依法科學編制城鄉規劃并組織實施。

市、縣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對編制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給予財政支持。

市、縣人民 *** 應當建立由人民 *** 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和公眾代表組成的城鄉規劃委員會,對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為決策提供依據。第五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守國家、省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市人民 *** 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范,制定適合本行政區域的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必須嚴格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受理并組織核查、處理。第六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并具體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區人民 *** 負責本行政區域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

鎮、鄉人民 *** 負責本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組織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七條 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八條 城鄉規劃的編制和景觀設計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編制城鄉規劃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規劃、計劃、統計、勘察、測繪、地籍、地震、水文、氣象、環境以及地下設施等基礎資料。

各級人民 *** 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應當根據編制城鄉規劃的需要,及時、無償向城鄉規劃編制部門提供有關基礎資料。

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做好城鎮勘測工作,組織測繪城鄉規劃工作需要的大比例地形圖。第九條 市人民 *** 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報省人民 *** 審批。

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市人民 *** 審批,并報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城鎮體系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第十條 市人民 *** 組織編制大同市城市總體規劃,由省人民 *** 審查后,報國務院審批。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總體規劃,由縣人民 *** 組織編制,報市人民 *** 審批,并報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鎮人民 *** 組織編制鎮總體規劃,報縣人民 *** 審批。大同市城市規劃區內的鎮總體規劃,由縣(區)人民 *** 審查后,報市人民 *** 審批。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由市人民 *** 組織編制后,報省人民 *** 審批;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由縣(區)人民 *** 組織編制后報市人民 *** 審批。

城市、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第十一條 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鄉規劃確定需要編制規劃的村莊,應當編制村莊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鎮、鄉、村莊,不再編制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第十二條 鄉、鎮人民 *** 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縣人民 *** 審批,其中市城市規劃區內的鄉規劃、村莊規劃報市人民 *** 審批。

歷史文化名村規劃由縣(區)人民 *** 組織編制后報市人民 *** 審批。第十三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市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報市人民 *** 審批,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報縣人民 *** 審批,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備案。其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在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報市人民 *** 審批,在市城市規劃區外的報縣人民 *** 審批。

2019年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篇一城鄉規劃編制計劃研究: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整治的有關精神城鄉規劃編制計劃研究,統籌安排、科學指導土地整治活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根據和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耕發[20XX]號)和市國土資源局的文件精神,結合的實際,特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土地整治的決策部署,以落實“兩個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為根本目的,以整體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平臺,以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統籌安排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等土地整治活動,協調好土地整治與耕地保護、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和生態建設的關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跨越式發展。

二、編制原則

1、依法依規科學規劃。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細化和落實《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XX-2020年)》對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確定土地整治目標,明確規劃期間的補充耕地任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相關政策措施等,確保規劃的全面實施。

2、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圍繞協調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土地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相結合為平臺,整合資源,聚合資金,統籌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揮土地整治綜合效益。

3、上下結合相互協調。堅持自上而下、上下結合,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潛力,統籌安排全區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做到上下銜接;加強部門協調,做好與城鄉規劃、區域規劃、行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4、專家領銜公眾參與。充分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專家隊伍,加強協作,廣泛聽取專家意見,做好土地整治規劃的咨詢論證。采取多種方式和渠道,擴大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特別要考慮相關利益人的意見,增強規劃修編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三、主要任務

土地整治規劃以20XX年為規劃基期,2020年為規劃期,提出階段性目標。規劃數據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土地變更調查數據為基礎,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礎數據相銜接。

1、全面評價上一輪規劃及相關工作情況。全面總結、客觀評價上一輪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實施情況,認真研究成功做法、經驗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有序推進的意見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潛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國土資源大調查成果,結合規劃編制重點,做好補充調查,全面分析測算土地整治潛力,包括土地整治補充耕地的規模、質量、條件和空間分布,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及其節約土地的規模和范圍等。

3、開展土地整治重大問題研究。圍繞國家對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規劃目標,結合地方實際,組織開展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土地整治與城鄉統籌發展、土地整治與農業發展、土地整治與生態環境保護、土地整治權屬管理、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土地收入使用、實施土地整治規劃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研究。

4、明確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研究提出規劃期間土地整治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確定土地整治的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

5、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潛力為基礎,圍繞糧食產能核心區和戰略后備區建設、基本農田集中區建設、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科學劃定土地整治重點區域,確定土地整治重點工程和項目,提出實施計劃和資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經濟、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點加強補充耕地管理體制改革、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政策的研究,加強制度創新。

7、推進土地整治規劃信息化建設。按照“一張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的總體部署,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與二調成果,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建設相銜接,推進土地整治規劃數據庫的建設,實現規劃成果疊加上圖、動態更新。

四、規劃成果

1、規劃文本。重點闡述土地整治的條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土地整治規模、結構、布局和時序安排,土地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工程,資金安排與效益分析,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實施保障措施等。

2、規劃說明。簡述規劃編制的背景,說明規劃目標任務、重點區域、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和資金安排等確定的依據,以及規劃方案擬定、論證、確定的情況。

3、規劃圖件。包括土地整治潛力分析圖、土地整治規劃圖,以及土地整治重點區域圖、重點工程、重點項目和增減掛鉤等規劃專題圖。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比例尺與同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相一致。

4、規劃附件。包括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基礎資料、評審論證材料等。

5、規劃數據庫。按照國家規定的數據庫標準建設。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準備工作(20XX年4月)。制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收集整理相關規劃編制的文件、規程和標準。

(二)調查分析(20XX年5月)。以鄉鎮為單元,收集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狀況、生態環境狀況、土地利用現狀等基礎資料,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分析評價土地整治條件和潛力。

(三)擬定方案(20XX年6月)。在土地整治潛力評價和重大問題研究的基礎上,明確土地整治戰略和目標,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提出土地整治方案。

(四)協調評審論證(20XX年7月)。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對規劃供選方案進行論證。綜合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規劃成果。

(五)評審報批(20XX年8月)。規劃成果經區人民 *** 審核同意后,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批。

六、工作組織

(一)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土地整治規劃編制,由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 *** 領導為組長,區國土、發改、農牧、財政、水利、住建、環保及各鄉鎮 *** 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規劃編制中重大問題,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成立規劃編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國土資源分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整理中心、地籍、耕保、財務、登記中心等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承擔規劃的編制組織工作。

篇二:規劃編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省人民 *** 關于加強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云政發【20XX】143號)、《XX市人民 *** 辦公室關于加快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XX府辦明電【20XX】97號)和《XX縣人民 *** 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發【20XX】101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整體推進、優化布局、分類指導、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莊規劃編制步伐,提高村莊規劃編制水平,把全鎮農村規劃建設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規劃原則。科學確定村莊建設布局,確保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小城鎮規劃、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以及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銜接。

(二)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村莊規劃編制的積極性,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尊重農民意愿,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確保規劃符合農村實際,方便農民生產生活。

(三)堅持體現民族特色原則。根據各地自然條件、風俗民情、居住習慣等因素,引導農戶選擇符合當地實際的建筑風格和建設戶型,實現房屋內部現代化與外部特色化的和諧統一。

(四)堅持適度集中原則。積極探索在資源富集地、集市、城鎮周邊、公路沿線等區域集中規劃、建設村莊,鼓勵生存條件惡劣、基礎設施滯后、地質災害頻發的居住點和小村并入大村建設。

(五)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自然環境、資源分布實際,統籌考慮近期建設和遠期發展的關系,建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保護耕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合理規劃布局。

三、目標要求

到20XX年底,用兩年時間完成53個村莊編制目標任務,其中20XX年12月底前完成2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3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1個行政村總體規劃和20個自然村建設規劃編制、報批工作。

四、編制要求

(一)把好規劃政策。

1、村莊規劃包括整治和建設兩部分,在鎮總體規劃指導下實施,規劃編制或修編應與土地利用、基本農田保護、交通、水利和國民經濟發展等規劃相銜接,對村莊的性質定位、人口和利用規模、產業布局與發展、基礎設施、公用服務設施等進行預測和科學規劃。

2、村莊規劃建設要落實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引導拆舊建新,以整治“空心村”和利用荒山、荒坡地建設為主。占用耕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20平方米,占用荒山坡和拆舊建新每戶宅基地不超過150平方米,堅持“一戶一宅”,禁止占用基本農田。

3、村莊規劃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結合地形,依山就勢,不搞“一刀切”,不推山、不砍樹、不填塘、不大拆大建,以“四通五清六改”(通路、通水、通電、通寬帶網,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柴草炭堆、清糞堆,該路、改水、改廁、改溝、改圈、改房)為主要內容,立足整治環境,抓好村莊,搞好房屋立面整飾和地坪硬化,拆除閑置舊房,集中建設畜廄,配套建設農村公共服務設施,整治農村人居環境。

4、低于30戶的村莊原則上不做規劃,可考慮整村搬遷至附近基礎設施條件好的村莊。

(二)注重地形地圖測量。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由鎮人民 *** 牽頭組織籌措資金和委托地形圖測量,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技術指導。村莊地形圖要以村部為核心,對近期擬定改造整理及新村建設的范圍進行測繪,測繪比例尺要求1:500或1:2000,部分村莊采用衛星圖片進行現狀圖采集。

(三)搞好宣傳發動。充分發揮村民代表大會的作用,讓村民參與規劃,特別是規劃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提高規劃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規劃經報批后要公開展示,廣泛宣傳,提高群眾參與執行規劃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結合實際開展法規宣傳活動,普及村莊規劃知識,提高干部群眾法律意識,使干部群眾了解、支持、參與、監督村莊規劃工作。

(四)完善規劃內容、提高規劃編制質量。行政村按“兩圖一書”(現狀分析圖、總體規劃圖和總體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總體規劃,自然村按“三圖一書”(現狀分析圖、建設規劃圖、住房建筑方案圖和建設規劃編制說明書)編制建設規劃。同時,盡量采用《富源縣農村民居通用圖集》,確保村莊規劃工作達到規范要求,真正體現民族民居特色。在村莊規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結合實際,按照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目標任務,把各個村莊規劃編制進行捆綁打包委托具有資質的設計部門進行規劃編制,形成以規劃設計單位為主,鎮、村委會、自然村積極配合的工作格局,優質、高效完成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五)抓好規劃評審。嚴格執行《云南省村莊規劃編制辦法》(試行)報批程序,行政村總體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鎮人民 *** 審核,由縣人民 *** 批準;自然村建設規劃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報村委會審核,由鎮人民 *** 批準。

(六)加強規劃成果管理使用。村莊規劃成果實行檔案化管理,并按要求錄入云南省村(鎮)規劃檔案管理電子信息系統,充分發揮規劃的引導、調控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順利推進,鎮人民 *** 決定成立XX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鎮長

副組長:XX人大主席

成員:XX辦公室主任

XX鎮村建所所長

XX大河國土分局局長

XX鎮林業站站長

XX鎮環境保護所所長

XX鎮扶貧辦主任

XX大河財政所副所長

XX村委會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村建所,由XX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為各村(居)委會大學生村官和村建所干部,具體負責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業務指導、計劃任務分配和落實。鎮人民 *** 作為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事實主體,確保編制工作按時按期完成。

(二)提供資金保障。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村莊規劃工作經費省補助1000元/村,市補助1000元/村,縣財政補助1000元/村,不足部分由鎮人民 *** 自籌。

(三)抓好人員培訓。加強規劃編制隊伍建設,以鎮村建所干部為主,新農村指導員和大學生村官為輔,通過現場指導和組織技術培訓等形式,增強規劃編制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制技術人員業務素質。

(四)強化規范管理。按照“規劃一步到位,建設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抓好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規范管理,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

(五)嚴格監督檢查。鎮人民 *** 將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列入對村委會、各單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不能按時完成要求規劃目標任務的,將按規定進行行政問責

什么是城市規劃的編制?

我國城市規劃編制的完整過程由兩個階段、六個層次組成,即總體規劃階段和詳細規劃階段;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城市總體規劃(含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城市發展戰略是關注城市中整體和長遠發展影響的問題,進行重大、全局、決定性意義的規劃。

城市發展戰略:對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作的全局性、長期性、決定全局的謀劃和規劃。

城市發展戰略研究關注內容:

1、從宏觀層面上把握城市發展的定性、定位、定向。

2、重點關注土地利用的空間結構、生態格局、交通系統

城市職能:

城市在區域或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服務等活動中承擔的任務和作用,它隨著社會、經濟和自然條件的變化而變化。

城市性質:

性質是城市在一定地區、國家以至更大范圍內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中所處的地位和所擔負的主要職能,是城市在國家或地區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中所處的地位、作用及其發展方向。城市性質由城市主要職能所決定。

城市的規模:

按城市聚居人口大小可以區分城市規模大小,各國的具體分級標準不盡一致。聯合國將2萬人作為定義城市的人口下限,10萬人作為劃定大城市的下限,100萬人作為劃定特大城市的下限。這種分類反映了部分國家的慣例。中國在城市統計中對城市規模的分類標準如下:按市區非農業人口,20萬人以下為小城市,20萬人~50萬人為中等城市,50萬~100萬人為大城市,100萬人以上為特大城市。

城市的發展目標:

在城市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中所擬定的一定時期內城市經濟、社會、環境的發展所應達到的目的和指標。

城鄉規劃

城鄉規劃是各級 *** 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鄉規劃是城市 *** 關于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于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 *** 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使城市規劃的編制規范化,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編制城市規劃,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根據實際需要,在編制總體規劃前可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大、中城市可以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第四條 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由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需要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

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詳細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

其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第五條 承擔編制城市規劃任務的單位,應當符合國家關于規劃設計資格的規定。第六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確定的各項規劃原則,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積極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第七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對城市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自然環境、城市建設的歷史和現狀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取得準確的基礎資料。

城市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城市規劃所需要的基礎資料。第八條 在編制城市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當運用城市設計的 *** ,綜合考慮自然環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對城市空間環境作出統一規劃,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城市景觀的藝術水平。第九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并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當地居民的意見。第十條 編制城市規劃采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第二章 總體規劃的編制第十一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確定城市總體規劃的重大原則,并作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第十二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論證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原則確定規劃期內城市發展目標;

(二)論證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原則確定市(縣)域城鎮體系的結構與布局;

(三)原則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總體布局,選擇城市發展用地,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的初步意見;

(四)研究確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的重大原則問題,以及實施城市規劃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說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圖紙。第十四條 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發展與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第十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同時應當對城市遠景發展作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個組織部分,應當對城市近期的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期限一般為五年。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期限可以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設規劃可以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二)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四)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五)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六)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七)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八)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十)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十一)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 *** 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十三)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 *** 的建議;

(十四)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內容可以根據其規模和實際需要適當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