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 急求關于基層 *** 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討的論文資料
吉林省小城鎮建設
導 言
小城鎮作為連接城鄉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的橋梁和紐帶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在推動城鄉一體化、推進城鎮化和實現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加快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小城鎮建設已經成為關系到經濟和社會進一步發展的重要方面,小城鎮問題愈來愈受到廣泛的關注,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
根據 *** 中央、國務院(中發[2000]11號文)《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和 *** 中央"十五"計劃建議等要求,為落實省委、省 *** 制定的發展縣域經濟和加快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戰略方針,在對我省小城鎮現狀和發展條件初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本規劃綱要。
A 吉林省小城鎮的建設發展現狀
一、小城鎮的基本特征
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特點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小城鎮建設發展具有明顯的地帶性
根據全省的地貌、氣候和資源等條件,可以把我省劃分為東、中、西三個自然、經濟地帶。
東部地區小城鎮約占全省總數的31%左右,這一地帶的小城鎮中工礦鎮占較大的比重,小城鎮的非農業人口規模一般較大;中部地區約占全省總數的54%左右,城鎮密度明顯高于東西兩地帶。這一地帶的小城鎮多為農業服務型和農副產品集散型的,城鎮非農業人口一般較少;西部地區小城鎮約占全省總數的15%左右。這一地帶的小城鎮職能,總體上與中部地帶的情況接近,但城鎮規模一般相對更小,城鎮發展水平明顯落后。
(二)小城鎮的綜合經濟職能不強,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低
自1979年以來,吉林省小城鎮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取得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了長足發展。但基于種種原因,城鎮的綜合經濟職能不強。
吉林省的小城鎮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依靠森林或礦產資源發展的工礦鎮;二是圍繞農業發展的農業服務型小城鎮;三是依托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的農副產品集散型小城鎮;四是受大城市強烈影響的小城鎮。
工礦型小城鎮,一般是在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為了開發某種資源, 在原有工礦點或資源賦存地由國家投資擴建或新建的林業、礦業和礦產加工地。如松江河、泉陽、露水河、大石頭、紅梅、大栗子、紅旗嶺、夾皮溝、天寶山等。少量小城鎮是圍繞較為精細加工產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如石峴、開山屯、新站等。這些工礦鎮(特別是以采掘和粗加工產品生產為主的小城鎮)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期,由于經濟部門單一,抵御風險能力較弱,企業負擔過重,難以順利適應市場需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同時,受舊體制舊政策的影響,觀念落后,再加資源萎縮、市場競爭力較弱等因素的作用,城鎮經濟發展速度明顯滯緩。
農業服務型小城鎮,多是為滿足組織農業生產、調配農用物資、管理相應的行政事務等要求在基層 *** 駐地發展起來的。這類城鎮一般僅具有一些主要服務于本行政區域的小手工業和集市貿易以及金融、郵電等機構,如巴吉壘、八屋、大嶺、萬寶等。這些小城鎮數量多、分布廣而服務范圍小,受資源、資金等限制,經濟水平一般都比較低,城鎮規模較小,有相當一部分僅具有農村集鎮的功能。
農副產品集散型小城鎮,多是依靠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起來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類小城鎮由于商品流通快、信息靈活,發展比較迅速。如煙筒山、山城、朝陽川、郭家店、太平川等。還有少量的此類城鎮是由于政策措施得當而發展起來的,如萬良、五棵樹等。從總體上看,這類城鎮是我省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小城鎮。
大城市影響型小城鎮,主要是指鄰近大城市,受大城市技術、資金和市場的作用,近年來機遇把握得比較好,又有適當的交通條件,發展比較迅速的城鎮,如合隆、卡倫、興隆山、米沙子、大屯、玉潭、孤店子等。這類小城鎮商品經濟活躍,有一定專業化分工。
前兩類小城鎮數量多,分布廣,面臨的問題較多。后兩類小城鎮雖然數量少,但活力強,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三)城鎮職能幾乎完全由本地非農業人口(戶籍)實現
由于我省小城鎮的商品經濟發展程度較低,吸納農業剩余人口的能力比較弱,體現城鎮職能部門的職工幾乎完全是本地非農業人口,這同沿海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一些小城鎮的狀況有很大差異。從我省的情況看,本地籍非農業人口不足0.2萬人的建制鎮,絕大多數還不應算作小城鎮。
(四)發展條件的特殊性
吉林省的小城鎮發展同我國沿海一些省份相比,存在著時間和空間上的特殊性。
在時間上,沿海地區小城鎮發展起步是在改革開放的初期,不僅占有先行及少競爭力的優勢,而且有國家政策相對寬松的優勢。由于時間的落后,我省小城鎮的起步發展,失去了這兩方面的優勢。
在空間上,吉林省地處內陸,除少部分邊境地區外,大部分地區不具備發展來料加工型產業的優勢。但吉林省處于亞洲玉米種植帶,土壤、氣候等有利于溫帶作物的生長,并且具有多種動物繁育的良好條件,因而適合圍繞農業產業化發展龍形經濟。此外,吉林省居東北區中部,交通地位比較重要,交通 *** 比較完善,有利于各種貨物的流通。再則,吉林省與俄羅斯和朝鮮接壤,有較多的口岸。這些空間環境的特殊性,從積極和消極兩方面作用于吉林省小城鎮的建設發展。
按吉林省小城鎮發展的時空條件和建設情況,總體上應采取選擇一些條件優越的小城鎮集中發展的戰略,特別是以農副產品生產為背景的小城鎮更應如此。因為,走農業產業化道路,要求有技術、原料和市場三重保證,這對于小規模經營來講,難以抵御各種風險,而必須規模經營,龍形產業的龍頭需選在條件優越的小城鎮較大規模建設,才有利于經濟的穩步和持續發展。另外,農業產業化形成大量的農副產品加工業,這些企業多屬排放大量污物的部門,這類工業集中建設有利于污染物的統一凈化處理。
二、小城鎮在省域城鎮體系中的地位
我省城鎮體系等級規模結構的人口總量對比,?quot;兩頭大,中間小"的狀況。一方面是長、吉兩個特大城市雙星璀燦,另一方面是為數眾多的小城鎮繁星似錦。目前,吉林省城鎮體系整體發展處于非均衡狀態。小城鎮非農業人口總數占全省城鎮非農業人口的21.35%,低于長、吉兩市市區非農業人口占全省城鎮非農業人口27.9%的比例,而高于中間三個級別城市所占比例的平均值,在城鎮非農業人口按城鎮規模的分布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吉林省小城鎮的職能單一性很強,為數較多的農業服務型城鎮,一般只具有地方意義,在全省城鎮體系中作為城鄉聯系的紐帶,主要起基層管理的作用;工礦型、農副產品集散型和大城市影響型城鎮,雖然具有一定的區域意義,但經濟總體規模較小。小城鎮全部國內生產總值約占全省總量的20%(含200萬非農業人口和900余萬農業人口實現的國內生產總值),經濟地位很低。小城鎮為其他層次城市提供的產品,大部分是最初級的(屬于之一產業的)產品,沒有形成合理的產品加工與供給關系。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主要問題
1、小城鎮建設水平較低,投資環境不良
全省目前還有127個小城鎮沒有用上自來水,小城鎮自來水普及率為65.37%,比全國平均值約低16個百分點;有高級、次高級路面2271萬平方米,人均7.1m2,比全國平均值約低0.3 m2,有排水管道總長度184.1萬米,人均占有長度0.58米,比全國平均值約低0.2米;小城鎮共有住房面積4864.84萬m2,人均住房面積15.4 m2,人均居住面積9.23 m2,比全國平均值約低4m2;住房磚瓦化率為80.6%,比全國平均值低15個百分點。由于我省小城鎮建設資金投入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1998年我省小城鎮人均各項建設投資268元,同期全國平均為679元),致使小城鎮建設水平的差距還在擴大。
全省小城鎮鎮區建設用地共為633.88k m2,按戶籍人口計算人均建設用地為200.65 m2,遠高于全國人均126.53 m2的水平,按實際居住人口計算的人均建設用地同全國平均值的差別更大。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我省小城鎮建筑層數低,建筑密度小,土地開發程度不高造成的。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的過高與人均建設物化資產量的相對較低形成巨大的反差,更反映了我省小城鎮建設水平相對較低的狀況。
這種低水平的小城鎮建設狀況,直接影響著產業投資的產出效益,導致招商引資的吸引能力較弱。投資環境的不良除了建設水平的因素外,還有思想觀念和區位條件等因素的影響。
2、小城鎮建設基本屬于自然發展狀態,職能分工模糊,中心鎮功能作用不明顯
吉林省的小城鎮,絕大部分是80年代以來隨鄉改鎮在基層 *** 機關駐地形成的"城鎮型"居民點,改鎮之前大部分僅具有集鎮功能。為了使其實現城鎮功能,多數小城鎮在基本上沒有外來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利用本行政區域內的資源,面向本行政區域的市場,組織上馬了一些規模較小的屬于二、三產業的工商企業。由于缺少科學的區域性規劃和高層次計劃指導,形成了鎮鎮雷同的產業構成,在市場經濟逐步確立的過程中,個體工商業也加入了這種百鎮一面的產業競爭之中。這種無序的競爭,嚴重地制約了小城鎮的建設發展速度和社會經濟效益,同時也造成一些條件較好的小城鎮不能充分發揮其優勢,也不能很好地體現其區域地位和功能,這種狀況又反過來作用于經濟和社會,導致不能實現良性循環的發展狀態。
3、多數工礦型小城鎮經濟發展滯緩,功能相對萎縮
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一些依賴地方資源開發建廠建礦發展起來的工礦型小城鎮(許多這類城鎮是一廠一鎮或一礦一鎮),由于企業技術落后,產品初級單一,抵御風險能力差,競爭力不強而面臨困境。特別是以采掘業為主的小城鎮,資源的柘竭更加劇了困難的嚴重程度。工礦企業停產半停產造成城鎮經濟總量縮減,企業下崗職工充斥商飲服務業,市場呈低效益的"繁榮",城鎮功能相對萎縮,個別一些這類城鎮出現人口下降的狀況。這類小城鎮有泉陽、灣溝、樺樹、天寶山、福洞等。
(二)制約我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主要原因
導致我省小城鎮發展相對落后,造成上述問題主要有七種因素:即區位因素、觀念因素、技術與人材因素、資金投入因素、行政區劃與行政體制因素、計劃經濟慣性作用因素和小城鎮規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因素。下面重點說明后面三種因素的影響。
我省行政區劃共有鄉鎮856個,平均每個鄉鎮人口約為0.2萬人,比山東、江蘇(兩省平均都約4萬)等省份的鄉鎮人口規模小得多(這兩省正在調整鄉鎮區劃,目標是平均每鄉鎮6萬人口左右)。鄉鎮人口規模過小,難以形成具有一定質量的小城鎮。另外,由于行政區劃的限制、行政管理體制的矛盾,往往造成建設項目的不合理選址,進而導致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不合理。
計劃經濟時期,我省在資源賦存地建設了許多國有大中型企業,圍繞這些企業形成了一些工礦型小城鎮。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不僅這些企業機制反映了強烈的不適應性,人們的觀念也反映了很強的不適應性,這種慣性作用嚴重地制約小城鎮的經濟與社會的建設發展。除了機制和觀念的不適應,國有大中型企業多存在企業辦社會的現象,增加了企業負擔;又由于長期的高積累低分配政策,企業為國家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卻背負著大量離退休職工和職工冗員過多的重擔,這些狀況也同計劃經濟的影響相關,并且都嚴重地影響這些小城鎮的經濟與社會發展。
為了有利于小城鎮的發展,國家特別重視小城鎮的規劃建設工作,我省各有關部門也相應做了許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由于資金和技術力量不足等因素,小城鎮規劃的編制相對滯后,難以很好地適應建設發展的需要。到99年底,我省累積編制完成城鎮總體規劃(包括建設規劃)的小城鎮共有368個,占全部小城鎮的85.58%,而這些已完成的小城鎮規劃中,已有很大一部分需要修編。在編制時間不長的規劃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為了完成任務而編制的,因其投入很低,成果的合理性和實用性相對較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在編制設市城市和縣城的城市總體規劃中,應當包括市、縣域的城鎮體系規劃。目前,我省城市(含縣城)總體規劃已經完成了90%以上,這些規劃成果對于指導小城鎮的規劃建設起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多數城市總體規劃,對于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內容做得比較粗淺,還不能從根本上保證一定區域內小城鎮布局的科學合理。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分別從區域和城鎮自身的角度,確定城鎮的區域地位、職能、規模和具體的建設布局與設施標準,其規劃的合理性與實用性是小城鎮良性發展的重要保證。
B 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方向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根據我省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及我省小城鎮發展現狀,全省小城鎮建設總的指導思想是:以 *** 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 *** 關于加快小城鎮建設發展的精神,緊緊圍繞促進全省經濟發展這個中心,堅持小城鎮建設與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相結合、與產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相結合、與資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相結合,與生態省建設相結合;遵循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實效、重點培育、強優劣汰、量力而行、、有序推進、以點帶面、快速發展的方針,使我省小城鎮真正成為一定區域內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
重點建設"十五"期間可提升為小城市的重點鎮,積極培育作為遠景發展為小城市的區域中心鎮,加速發展大中城市周圍的衛星鎮,合理建設各類區域中心鎮。
二、基本原則
為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和更佳,"十五"期間,小城鎮建設主要遵循以下五項原則:
(一)擇優發展原則
即選擇條件比較優越的小城鎮,優先建設發展。
(二)集聚發展原則
改變小城鎮建設重數量不重質量的偏向,引導人口和物質要素向中心鎮、重點鎮集中,以提高投資的產出比。
(三)生態優先原則
優先發展有利于生態環境的產業和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的城鎮。
(四)分類調控原則
針對不同類型城鎮的主要問題和矛盾,采取不同的發展控制措施和對策。
(五)配套建設原則
在小城鎮的建設方面,為創造更好的投資環境和生活環境,進行各種設施的合理配套建設。
三、發展戰略設想和目標
(一)發展戰略設想
二十一世紀將是我國小城鎮大發展的世紀。按照系統非均衡發展的戰略思想,采用"點、軸"區域系統開發理論,我省小城鎮建設戰略上分三步走:
之一步,重點建設小城鎮的"點"。針對我省實際情況,優先發展、重點扶持具有區位優勢、產業優勢、資源和規模優勢的中心城鎮,從政策、資金等方面加以指導和傾斜。
第二步,重點發展小城鎮的"線",進一步完善"點",適當考慮"面"。在區域中心鎮建設發展的基礎上,與省域城鎮體系布局規劃相對應,按照三級發展軸線,采取軸線延伸,逐步漸進的發展形式,重點發展軸線上的小城鎮。
第三步,在"點""線"上小城鎮逐漸建立完善的情況下,以發展"面"為主。最終形成我省小城鎮在地域空間上的科學合理布局,形成我省經濟發達、規模適當、類型多樣的,小城鎮經濟、社會、建設發展良性循環的小城鎮體系。
到本世紀中葉,力爭把我省多數小城鎮建設成為具有二十一世紀特點的,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優美的田園風光、典雅古樸的城鎮景觀、寧靜舒適的居住條件、對廣大農民和大中城市居民有巨大吸引力的跨世紀新興小城鎮。
(二)總體發展目標
吉林省的小城鎮建設發展,應與全省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作為經濟建設的主要載體,在推進我省城鎮化進程,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中充分發揮作用。
1、優先發展具有產業優勢、區位優勢、資源和規模優勢的區域中心鎮及重點鎮和衛星鎮
在我省城鎮體系規模等級結構中,少量處于接近縣城(或縣級市)地位的小城鎮和個別條件特別優越的小城鎮,應加大力度促進發展,強化其在省域城鎮體系中的地位。這類城鎮將從小城鎮中分離出去,在省域城鎮體系中擔當更重要的角色,可發展成為縣城或小城市。
選擇100個左右小城鎮作為縣(市)域中心鎮,"十五"期間重點發展五十個,另外五十個在"十五"以后納入重點建設的行列。對于基礎比較差又沒有什么優勢,而且城鎮之間距離近的一些小城鎮,應調整歸并到其他小城鎮。其余小城鎮作為一般發展對象,通過政策引導和積極的措施推進,使其發揮應有的城鎮功能。
2、人口與建設用地發展總量
非農業人口規模過小的小城鎮,難以發揮城鎮應有的功能。根據吉林省的實際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小城鎮的非農業人口不宜低于10,000人。到2005年,小城鎮城區人口總量控制在500萬,百強鎮城區人口應達到20,000人以上。
根據城鎮職能的不同,小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指鎮區,下同)標準亦有所差別。綜合性較強的小城鎮人均建設用地宜取120-130 m2,工礦型小城鎮宜取100-120m2,農副產品集散型小城鎮宜取110-130 m2。由于小城鎮現狀人均建設用地面積達200m2,調整降低人均指標需要有個過程,根據需要與可能,確定到2005年,人均建設用地150-160m2,小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約為600平方公里(含城區農業戶籍人口用地,下同)。通過逐步調整,到2015年,按前面的標準,建設用地總量在600-700平方公里之間。
3、小城鎮建設水平
到2005年,小城鎮人均面積達到18平方米左右,小城鎮供水、供電、通訊、交通等公用設施要基本齊全、配套,逐步建成一批基礎設施比較配套,環境比較優美的居住小區。小城鎮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人均生活用水量為120升/日,排水管道服務面積達到25%。到2015年,小城鎮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為180升,排水管道服務面積達到60%。
到2005年,全省小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5平方米,2015年達到7 m2,生活飲用水水質達標率2005年達到95%,到2015年達到100%;2005年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15%,2015年達到40%;生活垃圾清運率2005年達到90%,2015年達到95%以上,處理率2005年達到70%以上,2015年達到85%以上。
C 重點小城鎮的建設發展
這里采用城鎮發展潛力作為選擇我省重點建設小城鎮的依據。評價小城鎮發展潛力共用A、B兩組16項指標。A組指標主要用以測評城鎮發展的內在潛力,即城鎮現狀經濟社會發展集聚規模和結構特征對城鎮發展的內在影響力,包括城鎮人口規模、工業總產值、工業產值增長速度、商業銷售額、居住適宜程度、城鎮基礎設施水平、財政收入、城建投資規模、科教文衛水平、產業發展后勁等十項指標;B組指標主要用于測評城鎮發展的外在潛力,即區域條件給城鎮發展提供可能的外在影響力,包括腹地范圍的大小、腹地人口密度、影響范圍的農民人均收入與競爭城鎮的距離等六項指標。綜合考慮這些指標的原因是:作為城鎮化原動力的工業化已不再是城鎮化的唯一動力,包括旅游業在內的第三產業在城鎮化過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城鎮發展機制呈現動力多元化、資本多元化的傾向。過去,城鎮的形成與發展更多地依賴于國家計劃投資于第二產業,而現在,城鎮發展更多取決于非 *** 資本的投入。因此,地方經濟基礎狀況、吸引外資的能力和吸納量決定著城鎮發展的速度和規模。根據上述綜合指標,確定以下的小城鎮為發展的重點鎮:
興隆山、合心、大屯、五棵樹、大坡、弓棚、卡倫、米沙子、合隆、玉潭、左家、春光、紅石、平安(舒蘭)、煙筒山、烏拉街、岔路河、天崗、山門、范家屯、懷德、楊大城、石嶺、雙山、橫道河、渭津、壽山、山城、海龍、輝南、撫民、孤山子、六道江、板石、萬良、松江河、石人、馬鹿溝、太平川、巨寶山、長山、蔡家溝、平安(白城市)、安廣、萬寶、四方坨子、石峴、官地、朝陽川、二道白河、鹿鄉、上河灣、達家溝、哈拉海、優龍泉、夾皮溝、白山、紅旗嶺、江密峰、新站、白石山、郭家店、二密、紅梅、三源浦、仙人橋、松樹、五家站、瞻榆、大石頭、黃泥河、老頭溝、開山屯、松江、天橋嶺、大興溝、百草溝、頭道、南坪、英安、敬信、放牛溝、孤店子、五里河、孤家子、營城子、鴨園、花甸、果松、王府站、大布蘇、陶賴昭 第四章 實施規劃的政策與措施
一、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適應小城鎮快速發展的現代管理機制
(一)按有利于小城鎮建設管理的原則,理順條塊關系,適應市場經濟運作的要求,使 *** 由直接干預經濟項目建設,轉變為指導、調控和服務經濟建設。要重點理順工商、稅務等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鎮級財政,強化 *** 的城鎮建設與管理職能。
(二)小城鎮建設要形成合力。各級 *** 各相關職能部門都要對小城鎮的建設給予積極的支持,清除障礙,適時適度地調整、充實必要的政策法規,加強指導和監督,引導和推動小城鎮的合理建設。要實行任職目標責任制,層層抓好目標落實,確保小城鎮建設大目標的實施。
(三)適當調整鄉鎮行政區劃,擴展小城鎮生存發展的空間。通過鄉鎮行政區劃的調整,改變目前小城鎮資源少、規模小、市場小的狀況,促進小城鎮的合理布局和加速小城鎮質量的提高。
(四)建立適合研究與評價小城鎮管理的統計指標體系。在明確小城鎮概念的前提下,單獨設立以小城鎮為對象的社會經濟指標統計系統,具體采用的統計指標應根據研究和評價管理的需要確定,并納入 *** 統計部門的正常統計工作。
二、全面推行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拓展投資融資渠道
(一)鼓勵招商引資,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實行招商引資的獎勵政策,積極爭取外來資金投入小城鎮的建設。全面放開小城鎮建設的準入領域,營造公平競爭、一視同仁的發展環境,建立適合新型合作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超常規發展的運行機制。重點圍繞農業產業化和具有市場潛力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大力發展個體私營企業。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聯辦等形式進入 小城鎮的信息服務、教育培訓、體育文化、旅游業等第三產業;鼓勵參與小城鎮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交通運輸、衛生保健等項目的建設和經營。
(二)深化小城鎮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實行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出讓和 *** 。鼓勵房地產開發,推行經營性用地采取招標和拍賣方式供應,按市場機制建立和完善小城鎮土地市場體系,發揮土地資產效益。
(三)構建小城鎮市政和公用事業經營市場,推動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化。鼓勵民營經濟參與小城鎮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的建設和經營,運用市場機制調節相關使用、利用的收費價格,促進 *** ,加大建設投入,改善小城鎮投資環境。
三、完善法律機制,規范建設行為
(一)制定出臺《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管理條例》。根據小城鎮的城鄉過渡性特點和吉林省特殊的自然和經濟社會發展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規,盡快出臺《吉林省小城鎮建設管理條例》,為解決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中存在的包括資金、技術隊伍和管理體制等方面的諸種矛盾和問題提供幫助。
制定出臺符合我省實際、科學合理的全省重點鎮評定標準,采用城鎮發展潛力的綜合量化指標,作為確定重點發展小城鎮的依據,對重點發展的小城鎮重新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定,并由省 *** 公布重點鎮名單。采取年度檢查、考核的辦法,對重點發展小城鎮進行動態管理,實行優勝劣汰。
(二)科學制定縣(市)域城鎮體系和小城鎮體系規劃。加快編制我省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以便合理調整小城鎮的布局,協調小城鎮間職能分工和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資源利用等方面的關系;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抓緊制定全省小城鎮體系規劃,引導和調控全省小城鎮逐步走上布局合理、功能明確、設施完善、協調發展的軌道;積極調整和修編小城鎮規劃,以提高小城鎮規劃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導小城鎮建設,促進小城鎮良性發展。
四、進一步完善和實行鼓勵加快小城鎮發展建設的政策和措施
(一)調整完善有關小城鎮建設的金融、財政、稅收等政策,強化對小城鎮建設和產業發展的鼓勵與限 *** 用。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條件的小城鎮和產業,分別制定相應的金融、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特別要采取優先龍形經濟發展的政策,用適當的政策導向促進小城鎮建設由無序向有序、由粗放向集約的合理建設發展。
(二)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破除城鎮化障礙,促進人口合理流動。通過戶籍改革,改革現行的人口二元化管理制度,疏通人口城鎮化渠道。一方面促進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建設,更好地發揮勞動力的資源效益;另一方面擴大市場需求,拉動經濟更大的增長。
(三)實行對區域中心鎮、重點鎮的鼓勵和扶持政策,培育建設中心鎮和經濟強鎮。選擇具有一定優勢的小城鎮,給予較優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做大做強中心鎮和經濟強鎮。采取適當的激勵措施,實行重點鎮、試點鎮的動態管理。
五、推進文明社區、文明小城鎮建設。大力發展社區文化、小城鎮文化,運用多種形式,加大精神文明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不斷豐富小城鎮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創建文明社區、文明小城鎮。
城鄉規劃的作用
一 強調城鄉綜合規劃
《城鄉規劃法》最重要的改變是更加注重城鄉統籌。它不僅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也包括鄉規劃和村莊規劃,這意味著城鄉二元的體系被打破,城鄉規劃進入一體化的新時代。
該法的頒布標志著城市與鄉村的關系不再停留在 *** 政策上,而是從法律意義上給予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了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定位。
在具體內容上,《城鄉規劃法》對城鄉管理的強化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協調城鄉規劃布局上。
城鄉空間布局對于城市規劃,是最核心的內容。如何理解呢?以一座城市規劃為例。其規模比較大,周邊有山有水,城市只是中間的平原部分,山水及周邊土地不屬于城市范圍。按照舊的城市規劃法,城市規劃考慮的只是城市邊界內的規劃范圍,城市之外的區域,即使是近鄰的區域也是規劃法覆蓋不到的,城市之外區域執行的是國務院村鎮建設管理條例,所以城鄉規劃被人為分割成兩層,即二元化。但是城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新的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城與鄉的邊界范圍就模糊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了。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大城市是指城市和近郊區非農業人口50萬以上的城市。農村人口不作為確定城市規模的指標。例如一個市有500萬人,城區人口只有50萬,按舊法的概念它就只能算作中等城市,但就新法而言這樣的城市就是大城市了。兩部法律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城鄉規劃法取消了城市邊界的界定,也就取消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界限,以后將會有戶籍等相關適應法規和配套政策陸續出臺。因此,這種影響將是根本性的。。
二 將人居環境建設作為目的之一
《城鄉規劃法》與《城市規劃法》相比,另外一個最重要的變化是把人居環境建設提升到法律的高度。
《城鄉規劃法》第1條明確規定:“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不僅僅是增加了幾個字那么簡單,而是將過去的實體空間規劃提升到以人為本的居住環境建設層面。
而且由此可以明確,改善人居環境已經成為《城鄉規劃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其重要法律地位得以確立。而且,還明確規定了一點,改善人居環境的工作是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來做,這是非常本質的改變。也可以理解為人居環境建設已變成了 *** 的責任。
在具體要求上,城鄉規劃符改變了城市規劃法為規劃編制而規劃的指導思想,強調城鄉規劃要與經濟、社會、環境等協調發展融合在一起,這也為建設和諧人居環境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簡單的說,以前的城市規劃法是擺在那里讓有關部門去執行,現在的城鄉規劃法在內容上是互動的,城鄉規劃“紙上畫畫,墻上掛掛”的被動局面將得到改變。城鄉規劃法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將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并提出了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等要求。
當然,城市建設有一定的周期,城鄉規劃法對人居環境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真正發生變化應該是實施一段時間之后。
三 為城市未來的發展掃除了障礙,提供了更大的空間
原有的《城市規劃法》為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專設了一章(見第三章),對新區開發作了專門的規定。回顧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我國開發區的建設歷程,我認為這也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在當時需要以經濟發展為龍頭帶動城市的發展,以經濟發展為核心。但是,經濟開發區更大的失敗就是浪費了土地。現在土地是最寶貴的資源,18億畝生存底線已經比較接近。
而新法取消了這一內容,明確||地規定城市規劃區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城市開發區和城市新區。顯然,取消此項有三大作用。首先,有助于城市規模的健康發展。新區開發與舊城改造結合得不好,也不能成為一種城市發展的主流模式。其次,這樣做有助于節約土地,對于增加城市的活力會有幫助。開發區占地多,生活設施不完善,缺乏活力。第三,有助于城市復合發展。
在城市性質的界定上,新法做出了一個極有利于城市發展的決定。按照《城市規劃法》第19條規定,城市規劃編制時首先要對城市性質進行明確定位,繼而對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產生影響。而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和交叉化,實際上產業發展越來越難以明確定性,比如IBM作為計算機生產是屬于第二產業,而作為電子綜合服務的提供商則是第三產業范疇。在新的《城鄉規劃法》中,不對城市性質作清晰的規定,這將對城市未來的發展預留了更大的彈性空間。
四 強化監督職能, *** 將對城市建設和房產開發的調控將更有力
關于城鄉規劃實施內容,原來在《城市規劃法》中只有11條,不到1頁篇幅,新法則設置了專門章節,包括18條內容,占到2頁半篇幅,內容非常充實。為什么增加了這么多內容呢?以前的城市規劃法對房地產開發土地要素控制不是很嚴,現在城鄉規劃法對各個程序,比如選址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程序都有了非常明確的要求,包括鄉村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城鄉建設的全過程都有具體的要求和規范,沒有空白點。此外,各個城市制定細則,沒有統一,現在也都有了明確|| 的標準。這樣將有助于 *** 主導城市發展的規模、方向、速度,調控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
由于以前不是特別清晰的監督制度,原來的規劃與市場結合得很弱,導致城市規劃滯后于開發,現在提了很多具體的要求了,更加有法可依了,有助于城市以規劃為龍頭引領城市發展。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為什么說城市發展的滯后會嚴重制約社會經濟發展
城鄉二元結構體制是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一個嚴重障礙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主要表現為城鄉之間的戶籍壁壘,兩種不同資源配置制度,以及在城鄉戶籍壁壘基礎上的其他問題。“城鄉二元結構”是什么?1.城鄉之間的戶籍壁壘。1958年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這標志著中國以嚴格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為核心的戶口遷移制度的形成。在改革以后,暫住證制度既可以看做是這種城鄉壁壘存在的標志,也可以看做是弱化這種壁壘的一種措施。2.兩種不同的資源配置制度。改革前中國社會中的資源是由行政性的再分配,而不是由市場來進行配置的。比如,教育和公共設施的投入。城市中的教育和基礎設施,幾乎完全是由國家財政投入的,而農村中的教育和設施,國家的投入則相當有限,有相當一部分要由農村自己來負擔。3.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城鄉壁壘,事實上是將城鄉兩部分居民分成了兩種不同的社會身份。這兩種社會身份在地位上的差別,從城鄉之間存在的事實上的不通婚上就可以看得出來。目前國家每年為城鎮居民提供上千億元的各類社會保障(養老、醫療、失業、救濟、補助等),而農民生老病死傷殘幾乎沒有任何保障,農民還要上交鄉村統籌為五保戶、烈軍屬提供補助救濟。改革開放以來,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我國實行了一系列旨在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改革舉措和政策措施,如全面推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實行農民土地承包權的長期穩定;調整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戰略,支持農業和輕工業的發展;支持發展鄉鎮企業,促進農業剩余勞動力就地轉移;逐步放開農產品流通和價格,培育農村商品市場;實施城鎮化戰略,積極發展小城鎮等。但是,不可諱言的是,我國城鄉差距擴大的趨勢在繼續發展,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矛盾在趨于強化。城鄉差距擴大表現在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上,近年來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遠遠落后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城鄉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57?1983年一度縮小為1.82?此后就不斷擴大,2003年擴大為3.231;已超過改革開放初期。假如考慮到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種福利和補貼,而農民收入中包括生產經營支出等因素,實際收入差距可能要達到6?1。在我國經濟社會面貌已經發生巨大變化,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已經有了明顯提高的情況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依然十分突出,除了受工業化階段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制約外,關鍵還是制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諸多體制性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主要表現為:城鄉有別的治理體制計劃經濟時期,為了加快工業化建設,國家一方面運用行政手段,如通過強制性糧食統購統銷和工農產品剪刀差,將農業剩余轉化工業積累;另一方面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以維持資本密集型城市大工業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在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城鄉有別的戶籍治理、勞動用工和社會福利制度在相當程度上被沿襲下來,盡管一些地方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但這些改革因為隱藏在背后的社會福利等諸多因素,需要支付的社會成本較高,進展還不大,因而城鄉居民在就業機會和社會福利水平事實上的不平等還未根本改變。城鄉分割的市場體系從商品市場看,農民由于組織化程度低,一般只能進入城市集貿市場進行零星的、小規模的現貨交易,基本上沒有進入批發市場,更難以參與大宗遠期合約和期貨交易,糧棉油糖等大宗農產品批發貿易基本仍由國有流通企業壟斷經營。從要素市場看,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因農業平均利潤率偏低和受利益驅動,主要面向城市經濟,城市相對充裕的資金沒有進入農村,農民參與進入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條件和渠道都十分有限;農村土地轉化為工業和城市建設用地還不能直接市場化,必須通過國家征用轉化為國有土地后才能進入市場,一級市場由國家控制,二級市場農民很難進入,農民在土地交易中處于弱勢地位,難以分享農地向非農地轉化過程中形成的巨額增值收益。城鄉分離的工業化模式計劃經濟時期集中農村資源推進城市工業化,在很大程度上阻隔了我國城鄉經濟一體化進程。改革開放后,實行城鄉分離的工業化模式,農產品生產、流通和加工沒有形成有機聯系,農民難以分享農產品的加工增值收益;鄉鎮企業在治理體制上獨立于行業治理之外,既無所不包,又自成體系;農村“離土不離鄉”的工業化和城市工業化并行發展和過度競爭,使得農村工業在市場供求格局發生變化和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對接后,發展空間受到明顯制約,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能力減弱,直接和間接地影響到農民分享工業化的成果。實行有別的投入機制計劃經濟時期,為了維持資本密集型城市大工業的發展,國家將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集中投向城市,同時依靠農業積累支持城市工業發展。改革開放后,一方面,農村的資本、勞動力和土地等生產要素在經濟效益驅動下,向城市轉移和集聚;另一方面,國家在基礎設施和科教文衛等公共服務設施投入上,繼續向城市傾斜,農村卻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我積累,如“三統籌、五提留”,進行相應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由此帶來城鄉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各方面的差距不斷擴大。綜上所述,體制性因素事實上形成了農業和農村發展與工業化和城市發展的相互隔離,是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關鍵。4改革的困難充分熟悉改革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建立有利于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新體制,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現代一元經濟社會結構的轉變,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不僅包括用城市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改造農村生產和生活方式、生產要素重組和農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動和遷移、城鄉產業有機整合和組織方式的變化等,還包括整個社會結構、組織、文化等的變遷。這個過程是一個伴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很長的歷史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矛盾日趨突出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充分熟悉加快推進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不失時機地在重要、關鍵環節推進改革。實現城鄉經濟一體化是伴隨我國現代化進程的長期歷史過程,也是一個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進程要求的復雜的社會經濟過程,必須充分熟悉到這個過程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熟悉到面臨的矛盾和困難。要肯定,我國傳統的城鄉二元經濟格局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城鄉市場分割的局面已經有較大改善。但是,也應該看到,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關鍵性體制因素,如城鄉生產要素市場的統一、農村土地征占用制度的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依然滯后,有些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對此,要有充分的估計。要循序漸進和重點突破相結合,根據條件成熟程度,不失時機地在重要環節取得突破;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在局部地區先行突破,帶動整體推進。5統籌發展深化改革,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鄉一體化的體制和機制,就是要以體制和政策創新為突破口,改革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不利于城鄉經濟一體化的各項制度,從根本上消除阻礙城鄉一體化的體制和政策障礙,促使城鄉經濟體制向不斷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內在要求的方向轉變,為促進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現代一元經濟社會結構轉變創造良好的體制條件。深化戶籍改革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逐步統一城鄉勞動力市場。在有條件的地區取消城鄉戶籍差別,取消農業戶口,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穩定職業為依據,實行新戶籍治理制度。農民取得城市戶口以后,與原城市居民一樣,盡同等義務,享受同等權利。逐步取消城市各種消費補貼和城市特有的社會福利,同時逐步加大對農村的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入,較大幅度的提高農村居民的福利水平。“土地換社保”推進農村土地征占用制度改革,實行“土地換社保”的政策。改革土地征占用制度,要嚴格區分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公益性用地要提高補償標準,合理調整土地增值收益在國家和農民間的分配關系;經營性土地要真正引入市場機制,開展集體用地交易試點,由市場機制決定土地占用價格。探討建立中心 *** 、省級 *** 與省以下 *** 的土地出讓金的分成制度,并將土地出讓金納入國家及地方預算,以體現國家對土地的所有者權利,抑制地方 *** 的擴張沖動和對土地資源的粗放性使用。探索土地出讓金按年征收的可能性,以避免地方 *** 的急功近利,促進地方土地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農業用地非農化實現“土地換社保”的政策,農業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形成的批租收益的一定比例,建立專戶定向用于失去土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稅費制度改革加快農村稅費制度改革,逐步統一城鄉稅制。統一城鄉稅制的主要對策,一是逐步減征直至最終取消農業稅,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繳納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由此形成的地方財政缺口由中心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解決。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公共財政體制,過渡期內可加大中心和省、地三級對農村財政轉移支付的同時,逐步減免和取消鄉鎮統籌等收費,將農村公益性支出和鄉鎮行政治理支出列入 *** 預算,并逐步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三是鞏固和完善縣統籌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有條件的地方逐步實行省和縣統籌,區別情況實行不同的統籌比例,中心逐步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第四,促進更低生活保障向農村延伸,逐步擴大社會保障在農村的覆蓋面。在有條件的地區,促進更低生活保障體系向農村延伸和覆蓋進入城市的農民,逐步實現更低生活保障城鄉一體化。有條件的地區逐步擴大社會保障體系的覆蓋面,首先覆蓋農業用地非農化過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再覆蓋進入城市就業并愿意退出承包地的農村轉移人口,進而逐步覆蓋到農村地區。提高農民福利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投入,提高農民福利水平。加強交通、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的城鄉統籌規劃。規范對農村公共品投入并使其制度化,國家新增財政收入和股權收益,用于投資和社會福利支出的,大幅度增加農村的分配比例。第六,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增強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鼓勵農民建立新型的經濟合作組織,增強農民獲取市場信息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發展農村金融積極發展農村金融,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按照市場化原則,適當放寬對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促進農村信用社的股權多元化,股權形成和流動的開放化,努力消除資金流動的城鄉封鎖和分割。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謹慎積極地促進民間金融發展和改革創新,有條件地放寬對民間金融發展的限制和約束,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第八,深化鄉鎮行政治理體制改革,切實精簡鄉鎮機構和人員。穩妥地推進撤鄉并鎮,適當擴大鄉鎮 *** 服務半徑,不斷提高事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可試點推行鄉鎮 *** 改為縣 *** 派出機構的改革,減少行政治理層次,大幅度減少行政治理人員,降低行政治理成本。6期待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城鄉二元結構全世界都存在,因為城市和農村、工業和農業,無論從形態上還是運行機制上,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有二元的表現。美國有二元結構問題,日本也有二元結構問題,值得重視的是二元結構下的體制機制問題。比如改革開放前的工農產品不平等交換,剪刀差是體制機制問題。改革開放后,工農產品不平等交換,剪刀差問題得到了消除。但要素流動中的體制機制問題仍然存在,比如前幾年農民工進城務工,在某些崗位不能獲得同工同酬,就是體制問題。又比如,農村土地征占用過程中,農民利益流失、地方 *** 和用地企業獲利的現象也是體制機制問題,這種體制機制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解決這種體制機制問題,根本的法是要按 *** 精神,用城鄉統籌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前,要努力在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以及勞動就業等方面實現城鄉工農平等發展。當然,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深層次矛盾不是一天兩天能夠解決的,需要花大工夫,經過長期努力予以解決,要從城鄉二元結構的薄弱環節入手,比如說先解決勞動力的平等就業問題,進而解決城鄉公共產品平等供給問題,再解決土地資本等要素在城鄉間配置的公平問題。從根本上講,化解城鄉結構的深層次矛盾,既需要按市場化取向深化改革,也需要 *** 不懈的努力。這里邊有大量的制度安排,也有大量的政策導向,需要逐步的建立健全和完善。7改善思路城鄉接合部是一個極具中國特色的地域概念,它因中國特色的政治屬性——城鄉“二元”管理體制而存在,所涉及的問題遠比一般的純城區或純農區復雜得多。因此,以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為突破口,深入研究這一地區的“致病”根源,以城鄉協調發展的改革思路,探尋解決本地區社會問題的有效途徑,不僅有助于提升北京城市的現代化管理水平,而且對未來實現城市化的地區也具有重要的借鑒作用。?城鄉接合部一個問題久治不愈的“痛感”地帶?(一)北京市城鄉接合部區位概念?北京的城鄉接合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相對于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個純城區而言,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四區為廣義的城鄉接合部地區。但事實上,具有典型城鄉人口混居特征的地區是在街道事處、鄉(鎮)行政管轄區界限不明的四環路附近的環狀地帶,即我們重點關注的狹義城鄉接合部地區,它是一個隨著城市產業和住宅區不斷向近郊擴散,從而使原來以農村為主的市郊地帶較快演變為兼有城鄉特色的特殊空間。?(二)區域社會問題久治不愈,成為社會轉型時期各種矛盾沖突的交會地如果人們驅車沿四環路一帶的某些城鄉接合部地區轉轉,不難發現一個與城市高樓大廈和鄉村田園風光截然不同的景象:設施簡陋、空間狹小、私搭亂建的房屋破壞了原有村鎮規劃的格局;垃圾渣土隨處可見;街巷路面狹窄不平;風天塵土飛揚,雨天泥濘難行,旱廁氣味難聞。生活環境的惡化使地區社會治安環境“雪上加霜”:全市33個實行掛牌督戰的高發案地區幾乎全部集中在城鄉接合部地區,吸毒、販毒、惡性案件屢禁(打)不止;區內的出租房,尤其是非法出租房成為藏污納垢的場所……難怪有記者用“城市爛邊”來形容城鄉交界的環形地帶。?作為城區向外擴張的伴生物,城鄉接合部問題由來已久,大體要追溯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只不過當時國家征用農地數量有限,問題發生的地域范圍和對社會的影響程度較小而已。改革開放后,北京城市建設速度日新月異,國家在城郊征地數量成倍增長。據統計,截至2002年底,朝、海、豐、石四區的耕地面積僅存1.28萬公頃,與改革開放初期的1978年的5.23萬公頃相比,減少了3/4。而政治體制改革落后經濟發展速度的局面,使得“二元”社會管理體制根本無法應對這一地區人口快速流動引發的諸多社會問題。經濟、社會矛盾的疊加與累積,使許多問題積重難返。城鄉接合部已成為 *** 頭疼、百姓不滿的“痛感”地帶。8
城市規劃設計前景如何
前瞻產業研究院出版的《2013-2017年中國城市規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對我國城市規劃行業主要細分領域的市場前景做了預測分析,下面選取市政工程規劃與城市交通規劃兩個細分市場的分析,可以發現不同業務的面臨著截然相異的投資機遇。
市政工程規劃市場發展前景較好
市政工程建設中市政工程規劃市場前景較好,主要基于以下幾個因素的考慮:
(1)城市市政設施建設不足與城市化進程的矛盾促使市政工程建設投資加快。
目前我國城市的市政設施仍顯不足和滯后, *** 財政未來將加大對城市公用事業投資比重,特別是加強對縣級城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承擔起城市各類市政管網以及大型市政設施的投資,使每年的財政投資與全國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保持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這給市政工程承包行業帶來很大的發展機會。同時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人口不斷增加,對市政設施提出了更高、更多的要求,城市道路改擴建、供水工程、供電工程、供熱工程、城市綠化、交通綠化等市政工程循環建設將是一個有著廣闊發展前景的市場。
以交通綠化為例,我國2015年交通綠化的目標是:公路宜綠化路段綠化率達到90%,鐵路宜綠化路段綠化率達到90%。為貫徹實施綠化目標,北京市將重點打造6大綠色交通走廊:2012年重點打造東南線、西北線、灤赤路“山水畫廊”、白馬路“柳槐大道”、京沈線“楊林綠蔭”、順平路“郊野叢林”等6大綠色交通走廊,通州、順義、大興、昌平、房山等區縣六環周邊及主要干線及旅游路線兩側將率先啟動綠化帶加厚加密工程,完成100萬平米的植樹綠化任務;2013-2015年,北京市一般公路將重點啟動高速公路輔線兩側、與外省周邊道路連接處的綠化帶景觀工程,完成124萬平米的植樹及綠化任務,高速公路重點安排京滬、京藏、京哈等高速沿線的植樹及綠化任務。
城市軌道交通市場不同業務投資前景呈現較大差異
(1)交通領域投資大頭——公路已難以繼續輝煌,影響該領域規劃設計市場規模的擴大。
公路與鐵路建設投資是我國交通建設投資的大頭,但經過“十五”、“十一五”的快速建設,二者的投資增速已呈現放緩趨勢,特別是公路領域的投資,隨著我國高等級公路 *** 日漸完善,新建公路主要用于彌補中西部偏遠地區的路網空白以及發達省份/地區之間的“斷頭路”,公路投資規模也將大不如前。
從“十二五”規劃來看,期末我國公路總里程將達到450萬公里,高速公路總里程將達到10.8萬公里,二級及以上公路總里程將達到65萬公里。而在2011年末我國公路通車里程已達到410.64萬公里,高速公路里程達到8.49萬公里,前瞻據此測算,“十二五”期間我國新建公路里程比“十一五”下滑26.40%,高速公路新建里程比“十一五”僅增漲2.42%,只有二級以上公路新建里程比“十一五”增加72.27%。這也足以證明,我國公路建設的高峰已過,該領域交通規劃設計市場的前景也將受到一定不利影響。
(2)鐵路建設資金嚴重不足,恐難以完成規劃目標。
鐵路投資在前幾年實現“大躍進”,造成了工程質量、運營安全等方面的隱患。而高鐵造價又高,是普通鐵路的數倍,其建成后由于短時期內未能成網且部分地區的經濟發達程度尚不能使其發揮應有的運力,很多高鐵線路建成后都出現不同程度的虧損。而又由于投融資渠道少,民營資本難以或者不愿意進入,使得鐵路投資部門一直高負債融資。
盡管我國鐵路的建設運營存在以上諸多問題,但是中央 *** 的主要態度仍是支持鐵路的建設,鐵路建設的主要問題是建設資金嚴重不足。根據規劃,到2015年末我國鐵路營業里程將達到12萬公里,而受2011年動車事故影響,我國鐵路投資已經明顯放緩,建設進度比原計劃滯后。
2011年末我國鐵路營業里程僅為9.32萬公里,這意味著2012-2015年每年需竣工6700公里才能完成規劃目標,而這個數值遠比2001-2011年的年均新增運營里程要大(歷史更高新增運營里程為5800公里)。若該規劃目標得以完成,以2007-2011年的平均投資成本2.07億元/公里測算,則2012-2015年平均每年需新增投入1.39萬億元。而實際上這么大的資金投入,鐵路投資部門并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源。比如2012年我國鐵路的實際投資不到6100億元,而2013年全國鐵路投資安排的資金也僅為6500億元,與上面前瞻測算的資金需求相差甚遠。因此,前瞻認為鐵路投融資機制問題不解決,“十二五”鐵路建設目標就很難實現,對鐵路建設中規劃設計的需求前景造成不利影響。
(3)35個城市獲批建設軌道交通,未來兩年或將進入之一輪建設高峰期。
截止2012年底,我國已建成地鐵里程超過2000公里,已獲批準建設軌道交通的城市為35個,其中20個城市已開通軌道交通。根據各個城市的規劃,未來我國軌道交通建設的空間廣闊,尤其是近期審批項目的逐步開工,未來兩年或將進入之一輪建設高峰期。如果按照軌道交通(地鐵、輕軌等)平均造價4億元/公里來計算,每年平均投入超過2500億元。
(4)內河航道已建里程與規劃相差較遠,將是交通領域投資增長最快的領域。
2004-2012年我國內河建設投資一直領跑交通其他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實現高速增長。然而在高速增長態勢下,運營里程離規劃目標仍相差較遠。根據規劃,到2020年我國內河高等級航道約1.9萬公里(占全國內河航道里程的15%),其中三級及以上航道14300公里,四級航道4800公里,分別占75%和25%,而2011年末我國內河等級航道里程僅為6.26萬公里。因此,前瞻預測,“十二五”期間,內河建設投資仍處于高速增長期,對內河領域工程規劃設計市場前景形成利好。
(5)交通工程重點項目
從上面的分析可知,我國交通領域內的公路、鐵路、軌道交通、內河等重點領域的發展前景不一,其中公路和鐵路投資將放緩,而軌道交通和內河前景看好。不多針對不同的交通建設投資,國家均對重點建設工程項目進行了布局,下表列示除了“十二五”期間我國交通領域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以便規劃設計企業對其重點跟蹤,有針對性地去爭取優勢業務。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全文(3)
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全文
第三十八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村民住宅建設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申請人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的鄉鎮 *** 提交申請;
(二)鄉鎮 ***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縣級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
(三)受理申請的機關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的,可由縣級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委托鄉鎮 ***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市(縣)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
(一)占用道路、河道或者機場、鐵路、公路建設控制范圍內土地的;
(二)占用綠地、廣場、公共停車場(庫)、文物保護范圍或者其他公共活動場地的;
(三)占用高壓走廊、壓占地下管線或者影響管線敷設的;
(四)市(縣) ***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在規劃區內修建的臨時建筑不得超過2層,使用期不得超過2年。確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1年。使用期滿后,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在20日內自行拆除,清理現場;未自行拆除的,由審批部門組織拆除,所需費用由臨時建設方承擔。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禁止在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臨時建筑和臨時用地的用途。臨時建筑不得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城鄉規劃的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以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第四十二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對符合規劃條件的,核發規劃條件核實證明;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房產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房屋產權證件。
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十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期為2年。確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1年。
第四十四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劃許可后5日內向社會公布規劃許可結果。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放線前,應當在建設施工場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及附圖,并在建設工程竣工經規劃條件核實合格后予以撤除。
第四十五條 建設工程使用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許可確定的使用性質。確需改變的,應當向市(縣) *** 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產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有關部門應當征求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意見;未辦理變更手續的,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工程的使用性質和用途。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各級 *** 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 *** 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依法開展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必要時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 *** 應當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督察制度,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城鄉規劃督察的具體辦法由 *** 制定。
第四十八條 各級 *** 應當建立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對下級 *** 實施城鄉規劃、控制違法建設情況,定期開展考核評價。
各級 *** 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規劃監督、行政執法、行政監察的協調、聯動機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信息共享機制。
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當地 *** 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規劃建設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社區、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本區域內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聯動監測系統,完善城鄉規劃信息及違法建設監控平臺,設立、公布監督舉報 *** 、電子信箱等,接受公眾和新聞媒體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遵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舉報、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對舉報的事項,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重大違法建設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實行城鄉規劃批前批后公示,并提供監督檢查處理結果的信息資料,依法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十一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工程時,無法確定其所有人、管理人的,應當通過網站、公示欄、有關媒體并在該違法建設場地醒目位置發布公告等,督促當事人依法接受處理。公告期不得少于60日。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 *** 或者有關主管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 *** 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城鄉規劃的領導、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違法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或者城市新區的;
(三)依法應當組織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的;
(四)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組織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
(五)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編制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
第五十四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 *** 或者上級 *** 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擅自批準變更用地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
(二)對未申請規劃條件進行出讓的土地核發土地使用證的;
(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經規劃條件核實的工程核發房屋產權證件的;
(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第五十五條 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未按照程序公示、聽證等,由本級 *** 、上級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 買賣、騙取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撤銷,沒收違法收入,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未按照規定在建設施工場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及附圖的,或者公示期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由縣級以上 *** 確定的有關執法部門或者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其違法收入按照該建設工程的銷售平均單價或者市場評估單價與違法建設面積的乘積確定;建設工程造價按照有違法建設情形的單項工程整體造價確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單體建筑物工程造價確定。
第五十九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違法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由本級 *** 責成有關執法部門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等措施,強制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以暴力或者其他 *** 阻撓、妨礙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公告期滿后,當事人未接受處理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由本級 *** 責成有關部門對違法建設工程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沒收。
第六十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制定或者實施城鄉規劃中玩忽職守、濫用權力、徇私作弊的,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導致城鄉規劃管理失控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所稱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設立的設區的市和縣級市。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綠線、紫線、藍線、黃線”:
綠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
紫線是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
藍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江、河、湖、庫、潭和濕地等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黃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
第六十三條 未設鄉鎮建制的農場、林場、漁場及獨立工礦區的居民點,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9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同時廢止。
;
關于特色小城鎮建設工作報告
區住建局緊緊圍繞區委、區 ***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的目標任務,根據加快小城鎮建設的相關要求,以務實的工作作風積、有力的工作舉措,極推進城鄉規劃編制相對滯后我區的小城鎮建設工作。現相關情況匯報如下,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
一、的基本情況及小城鎮建設取得的成效
區是200312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原市市中區設立的縣級行政區,地處成渝經濟走廊的腹心地帶,輻員面積1258平方公里,轄14個鎮、7個鄉,總人口81.14萬人。近來,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要求,小城鎮建設取得顯著效果,一是統籌編制完善集鎮、新村規劃和土地綜合整治、防災減災、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事業等發展專項規劃,構建現代城鄉體系,促進城鎮與新村建設良性互動發展。二是建成鎮、鎮等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善、設施齊備的具有較強集聚輻射能力的中心鎮,促進人口、產業、資源等要素向集鎮集中,城鎮化率不斷提升。三是加快新村“258”規劃建設,有序引導農民適度集中居住,建設綜合體,打造交通道路聯成網、骨干產業聯成片、公益設施聯成體、服務體系聯到戶、生態農居聯成景的風貌。四是小城鎮建筑市場監管不斷得到加強,小城鎮建筑市場更加規范。
二、主要工作
(一)協助完善集鎮規劃,確保建設有序推進
在指導小城鎮建設過程中,我們堅持科學規劃引領小城鎮發展的原則,一是協助區規劃局,組織編制和完善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從而保證了小城鎮建設的依法有序進行。二是及時協調完成了、、、等重點集鎮建設的近期建設規劃和全區新村建設點的規劃,不斷提升農民住宅建設層次,為加快促進小城鎮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大力指導加快完善道路、雨污水管網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不斷提升承載能力。
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我們積極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和技術優勢,堅持按照個性突出、品位彰顯、有機協調、和諧統一的要求,帶動城鎮面貌整體提升。一是全面加強道路、橋梁的建設指導工作。在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突出前瞻性、科學性、合理性,完成場鎮道路建設30多公里,改建橋梁4座;二是全面加強配套設施建設的指導工作。堅持從實際出發,著眼長遠,全面加強小城鎮建設的整治開發工作,截至目前,指導完成21個鄉鎮的水、電、氣、光纖等基礎設施改造工程,優化設計街道(橋梁)路燈、弱電遷改等40多千米,指導實施雨污水、自來水及天然氣等管網遷改60多千米,修建白馬等農貿市場3處;三是指導完成部分重點集鎮的風貌改造工作。按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要求,實施等鄉鎮主要街道道路黑化10多公里;完成對、橫山等場鎮主要街道的建筑風貌整治,場鎮承載功能不斷提升,人居環境不斷優化。四是爭取無償資金,為加快小城鎮建設夯實基礎。每我們都通過小城鎮基礎設施、雨污水管網改造等項目申報專項資金,目前爭取到上級無償資金約5000萬元用于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三)加快新農村建設,加速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一是以“2+4”新村建設為契機,建設“五新一好”新型城鎮綜合體。二是按照重點突破的原則,著力加快示范點為建設重點,以點示范,以片帶面,加快新農村建設進程,統籌推進重點鎮、一般鎮和重點村建設;三是結合城鄉綜合治理,全面推進市級示范片和區級示范片建設,讓全區農村面貌煥然一新。四是農村危房工作有序推進。由農戶自籌資金為主, *** 補貼為輔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已連續開展四,各項補貼資金足額規范下撥到戶。
(四)加強小城鎮建筑市場監管,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一是成立專職機構,實現鄉鎮建筑市場的網格化管理。為全面監管、規范小城鎮建設市場,2015初,經區府批準,我局創建成立了鄉鎮綜合執法所,把建筑業管理觸角延伸到農村和農村建筑市場,通過對建筑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嚴格執行建筑市場準入和退出 制度 ,依法打擊無證、越級 *** 和轉包承接工程的行為,小城鎮建筑市場得到不斷規范,小城鎮私搭濫建等違法建設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鎮容村貌治理初見成效。二是做好房地產開發和民房確權辦證工作。根據我區實際,先后制定了《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農村建房須知》、《村鎮建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匯編》等辦法和資料,規范了小城鎮建設審批、監督、執法等各個環節工作,對鄉鎮房地產開發實施了直接有效管理;實行一站式服務,為村民進行房屋測繪,并做好確權辦證工作,很好解決了農民關心的房產確權問題,減少了民間產權糾紛,切實維護了廣大群眾的財產權益。三是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我們從項目審批、招投標、施工等環節進行了全程監督,通過下發文件,召開專題會議,組織聯合檢查組等形式,做到了服務和管理的雙到位,從而有效防范了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五是全面加強建筑人員的技術培訓。通過開展技能比賽,組織培訓等手段,不斷提高農民建筑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
三、我區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困難
我區小城鎮建設工作近來雖然收到了一些成效,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
(一)小城鎮建設總體水平較低。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區仍然沒有完全擺脫農業大區的影子。小城鎮建設與發達地區相比仍然偏低,發展速度也相對較慢。
(二)小城鎮規劃相對滯后。截止目前,除了幾個重點鎮完成總體規劃外,其它鎮因資金困難,小城鎮控制性規劃編制率不高。因此,導致個別鎮、個別地段建設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三)小城鎮建設資金籌措困難。由于我區是新建區,區級財政薄弱,用于城鎮建設的財政資金十分有限;小城鎮建設投資主體單一,融資渠道少, *** 就成為當前制約小城鎮建設發展的主要因素。
(四)違法建設行為時有發生。由于農村建房面寬、點散,鄉鎮執法所隊伍不穩定,人員配備不齊全,區住建局監管力量有限,加之鄉鎮建設行為多為私人建房,部分鄉鎮時有違法建設行為發生。
四、下步打算
(一)繼續協調推進小城鎮規劃編制工作。我們要在認真協調做好重點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的基礎上,重點著手協助完成其他小城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規劃的編制工作,切實促進小城鎮建設逐步走上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二)加大建筑市場管理和房地產開發力度。一是繼續拓寬融資渠道,擴大投資主體,強化建筑市場執法,加強產權產籍登記管理,做大做強我區小城鎮房地產市場,今著力打造一批有規模的小城鎮房地產開發項目。二是全面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確保不出現質量安全事故。三是我們將搞好物業管理模式的調研,健全管理機制,為順利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做好前期準備,四是規范業務流程管理,創新工作思路,更好的服務小城鎮建設工作。
(三)完成市區兩級下達的重點工作。高質量的落實好市、區下達的加快小城鎮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農村危房改造、新村建設任務等建設項目,全面提升小城鎮的承載力。
(四)加快示范區、新村點建設。根據各鄉鎮的發展定位和特色優勢,加快示范區、新村點的建設,努力打造城市綜合體、工業、商業、住宅、旅游、生態等特色鮮明、功能完善、帶動效應明顯的小城鎮。
尊敬的馬主任、各位副主任,區住建局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發揮了職能部門的作用,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要求還有一定距離。今后,我們將繼續在區委、 *** 的正確領導下,在人大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埋頭苦干,大力推進我區小城鎮建設步伐,強化建設和管理各項職能,把我區城鎮化建設推向一個新的更高的層次。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