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國家林業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營造林管理辦法》的全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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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林業學會造林綠化施工單位丙級資質標準

一:廣東省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現在已經從新開啟申請,又廣東省林業學會審批,一年有四次申請時間,分為三月一次。

1.資質分為四種: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質,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造林綠化監理單位資質。

2.資質都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單位可從丙級開始申請。

二,四專業資質丙級標準:

(造林綠化施工單位丙級):

? ?1資歷和榮譽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具有獨立企事業法人資格

b上一年度凈資產不少于30萬

c有相對固定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50M2

d單位成立不少于6個月

g沒有發生造林施工質量事故或因造林質量原因被有關單位批評.

? ?2技術力量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正式職工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專業技術人員職稱人員比例不低于60%:

b林業中級技術人員不少于2名,其中林業工程師不少于1名;

c技術負責人是具有林業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正式職工

? ? ?3技術裝備及管理制度

應具備以下條件,其中對施工裝備不做硬性要求

a具有完成造林綠化工程施工必要的技術裝備

b有較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經營,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造林綠化監理丙級):

資歷和信譽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地理法人資格:

上一年度凈資產不少于30萬:

有相對固定的,獨立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50m2;

單位成立時間不少于6個月;

沒有發生過造林監理質量事故或因監理原因被有關單位通報批評;

技術力量:

正式職工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50%;

具有林業中初級以上技術人員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林業工程師資格的正式職員不少于1名;

技術負責人是具有林業中級以上職稱或農林類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

技術裝備及管理制度

應具備以下條件,其中對監理裝備不做硬性要求:

具有開展造林綠化工程監理必要的技術設備和相關軟件;

有完善的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丙級):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時間不低于6個月;

有固定獨立的辦公場所(面積不少于100m2)和必要的專業設備;

技術負責人應是具有林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正式職工;專職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10人以上,其中,從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工作3年以上的林業中級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退休技術人員不超過1人。

能獨立承擔一般縣級森林資源調查和林業規劃設計業務。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丙級):

應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具有從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經歷的林業中級技術人員1名以上;

具有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5名以上,其中中級及以上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不少于1名;

具備電腦,照相機,手持全球定位儀,除治作業機械,防治作業車輛等林業有害生物不低于10hm21/天的作業能力

三,四專業資質業務范圍:

1:造林綠化施工單位資質:營造林,城鄉綠化,生態修復等工程施工與管養。

2:造林綠化監理單位資質:營造林,城鄉綠化,生態修復等工程監理。

3:林業調查規劃設計資質:森林資源調查監測與評價,林業規劃設計,可行性報告咨詢,林業標準制定等。

4: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資質:林業有害生物調查監測,預防和防治施工。

林業資質更多詳細內容問題可與方討論。

寧夏 *** 自治區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規定(1998修正)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施工企業資質管理,保障企業依法承包和經營工程建設任務,維護建設市場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我區境內從事各種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活動,包括建筑、冶金、有色金屬工業、機電設備安裝、化學工業、石油工業、核工業、火電及送變電、煤炭工業、建材工業、林業、水利水電、鐵路工程、交通、郵電、地礦、市政工程、建筑裝飾、古建園林、有線電視建設的施工企業,均須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內容包括:企業的人員素質、管理水平、資金數量、承包能力和建設業績。第四條 自治區城鄉建設廳歸口管理全區施工企業的資質。

自治區  *** 各有關主管部門管理所屬施工企業的資質,業務上接受歸口管理部門的指導。

各地、市、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本轄區內施工企業的資質。第二章 資質管理第五條 下列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進行資質審查: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三)聯營企業;

(四)私營企業;

(五)在我區范圍內設立的從事施工活動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六)需要辦理資質審查的其他企業。第六條 施工企業按資質條件分為等級企業和非等級企業。等級企業的資質標準按建設部規定執行,非等級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經營范圍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規定。第七條 申請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一)企業資質等申報表;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經濟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件;

(三)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職稱證件;

(四)企業待證上崗人員的崗位合格證書;

(五)企業上年度統計年報資料;

(六)企業上年度財務會計總賬、會計報表、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工程成本賬;

(七)當地建設銀行出具的企業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資信證明;

(八)其他有關文件、證明。第八條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審批。

(一)中央各部門、軍隊系統在我區的施工企業資質待級,由其在我區的主管單位申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會同其主管單位和有關部門審查,屬一級施工企業的,報建設部審批;屬二、三、四級施工企業的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 *** 總后勤部審批;屬非等級施工企業的,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審批。

(二)地方一級建筑、市政工程、建筑裝飾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由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申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報建設部審批。

(三)地方各專業一級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由自治區有關專業主管部門申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會同其專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報建設部審批。

(四)地方二、三、四級及非等級建筑、市政工程、建筑裝飾、古建園林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由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審批。

(五)地方各專業二、三、四級及非等級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由自治區有關專業主管部門組織申報,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審批。

凡屬建設部審批的施工企業,須將批復后資質等級申報表,報送自治區城鄉建設廳備案;凡屬自治區城鄉建設廳審批的施工企業,須將批復后的資質等級審報表報送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 經資質審查合格的等級施工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頒發《資質等級證書》;經資質審查合格的非等級施工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頒發《資質審查證書》。

《資質等級證書》由建設部制定,《資質審查證書》由自治區城鄉建設廳制定。第十條 《資質等級證書》和《資質審查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資質審批部門根據企業開展工程承包活動的需要,可以核發《資質等級證書》或《資質審查證書》副本若干份。第十一條 施工企業在領取《資質等級證書》或《資質審查證書》后三十日內,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凡無《資質等級證書》或《資質審查證書》的施工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第十二條 新開辦施工企業申報資質審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機構和辦公、生產基地;

(二)有與施工任務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和生產技術工人;

(三)有與施工任務相適應的生產機具、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

(四)有健全的財務、統計管理制度,能獨立進行經濟核算;

(五)有保障工程質量、建設工期和安全生產的設施和措施;

(六)有具有審批權限的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

(七)其他條件。

農業行業工程咨詢機構的資質管理有什么規定?

按照發改委第29號令規定林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咨詢專業資格林業資質管理規定的認定按31個專業劃分(其中包括農業、林業等)林業資質管理規定,根據資格認定標準(包括基本條件、技術力量、技術水平和技術裝備、管理水平等),共設有甲、乙、丙三個等級林業資質管理規定的工程咨詢單位資質。工程咨詢、工程設計、招標 *** 、工程監理、設備監理資格,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定。

國家林業局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規范國家林業局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林業質檢機構”)林業資質管理規定的管理林業資質管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林業質檢機構,是指經國家林業局批準設立的從事林業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活動的機構。第三條 國家林業局依法負責監督和指導林業質檢機構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林業質檢機構應當按照科學、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第五條 申請設立林業質檢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林業資質管理規定

(一)具備《國家林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機構基本條件》要求的機構與人員、儀器設備、設施與環境和質量體系等;

(二)具有與從事林業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相適應的資金;

(三)國家林業局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書面申請材料林業資質管理規定

(一)設立林業質檢機構申請書。

(二)可行性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專業人員構成、儀器設備和設施、資質、資金來源、擬申請檢驗檢測的產品及其標準、檢驗檢測能力評估等。

(三)國家林業局規定的其他材料。第七條 國家林業局應當在收到林業質檢機構設立的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時出具《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出具《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出具《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第八條 國家林業局作出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許可,需要組織專家現場評審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出具《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通知書》,將專家評審所需時間告知申請人。

專家現場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內。第九條 國家林業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出具《國家林業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或者《國家林業局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告知申請人。

國家林業局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同時頒發林業質檢機構授權證書,并予以公告。第十條 在法定期限內不能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經國家林業局負責人批準,國家林業局應當在法定期限屆滿前5日辦理《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延期通知書》,并告知申請人。第十一條 林業質檢機構需要變更檢驗檢測范圍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國家林業局提出申請;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國家林業局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第十二條 林業質檢機構授權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

需要延續林業質檢機構授權證書有效期的,林業質檢機構應當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向國家林業局提出書面申請,國家林業局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第十三條 林業質檢機構授權證書依法被撤銷或者注銷的,國家林業局應當及時予以公告。第十四條 林業質檢機構應當在檢驗檢測報告上,加蓋國家林業局規定的授權標識。第十五條 林業質檢機構對在檢驗檢測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造成不利影響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林業質檢機構不得偽造、變造檢驗檢測結果。第十六條 未經國家林業局批準的其他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國家林業局”、“中國(或全國)林業”等易與林業質檢機構相混淆的字樣。第十七條 國家林業局應當對林業質檢機構從事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林業質檢機構應當如實提供國家林業局要求的有關材料和情況。第十八條 國家林業局有關工作人員在實施林業質檢機構審批的行政許可行為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第十九條 林業質檢機構接受行政執法機關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委托提供林業產品檢驗檢測服務,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林業質檢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檢驗檢測中,偽造、變造檢驗檢測結果的,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8月25日公布的《林業部部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