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下發園林綠化資質是否有取消通知文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核準有關事宜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的通知

建辦城函[2015]13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天津市市容園林管理委員會,上海市綠化市容管理局,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總后基建營房部環保綠化局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要求,經研究并報國務院審改辦同意,決定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核準”并入“建筑業企業、勘察企業、設計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申報及延續申請由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我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統一受理、頒證,資質核準仍按照《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5年3月2日

國務院:取消綠化工程施工和對外承包工程的資質要求

日前國務院總理 *** 簽署第676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決定》刪去了《城市綠化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第十六條。

《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內容為: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綠化工程竣工后,應當經城市人民 *** 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該工程的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和《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標準》(2009年有修訂),都是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規定而制定,現在相關內容被刪除,《辦法》和《標準》正常情況下將被廢止,但究竟是否被廢止,還得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一步的文件。

二、《決定》刪去了《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章。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第二章共有四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七條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對外承包工程資格。

第八條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工程建設類單位還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級或者一級(甲級)資質證書;

(二)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從事對外承包工程的經歷;

(三)有與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相適應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最近2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和較大事故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第九條申請對外承包工程資格,中央企業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單位(以下稱中央單位)應當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單位以外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請書和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和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會同同級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審查,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受理申請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頒發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的情況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吊銷其對外承包工程資格證書。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是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而制定,該《辦法》是否廢止,也是要看相關部門的下一步文件出臺。

林業資質取消了嗎

住建部下發通知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同時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意味著園林綠化資質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今后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不再需要園林綠化資質林業綠化資質取消文件

山西住建廳什么時間取消綠化資質

山西住建廳2023年1月10日取消綠化資質。經查詢相關資料信息得知,2023年1月10日,山西住建部發文《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