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規范占用、征用林地國務院林業資質的審核和審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務院林業資質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下列情況國務院林業資質:
(一)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審核國務院林業資質;
(二)建設工程需要臨時占用林地的審批;
(三)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審批。第三條 用地單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臨時占用林地的,應當向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請;需要占用或者臨時占用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以下簡稱重點林區)的林地,應當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請。第四條 用地單位申請占用、征用林地或者臨時占用林地,應當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項目批準文件;
(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三)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四)與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單位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臨時占用林地安置補助費除外)。
森林經營單位申請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的,應當提供前款(一)、(二)項規定的材料。第五條 建設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審核權限,按照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執行。第六條 建設工程需要臨時占用林地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臨時占用防護林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5公頃以上,其他林地面積20公頃以上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二)臨時占用防護林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5公頃以下,其他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20公頃以下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三)臨時占用除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10公頃以下的,由設區的市和自治州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四)臨時占用除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積2公頃以下的,由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審批。第七條 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需要占用林地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國有森林經營單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國務院確定的國家所有的重點林區內國有森林經營單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批準;
(二)其他森林經營單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第八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單位和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在受理用地單位提交的用地申請后,應派出有資質的人員(不少于2人),進行用地現場查驗,并填寫《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第九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單位和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類型、林地地類、面積、權屬、樹種、林種和補償標準進行初步審查同意后,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制定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措施。第十條 按照規定需要報上一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的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申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單位應當逐級在《使用林地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后,將全部材料報上一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或者審批。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審核同意或者批準占用、征用林地申請后,按照規定預收森林植被恢復費,并向用地單位發放《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同時將簽署意見的《使用林地申請表》等材料退被占用、被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單位存檔。第十二條 對用地單位需要臨時占用林地的申請,或者對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申請,縣級以上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按照規定予以批準的,應當用文件形式批準。第十三條 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單位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對用地單位提出的申請,應當在收到申請或上報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或者審批意見。
如何辦理林權證
辦理林權證國務院林業資質的 *** 步驟國務院林業資質:
1.申請
首先是由林權權利人對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或者說是林權變更、注銷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林權登記申請表》國務院林業資質,并提供林權變更的相關材料及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2.勘測
在受理申請后,具有專門資質的林權登記人員及林權申請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圍的鄰林林權權利人,對申請林權的林地進行實地核實。核定林地四至邊界后需繪制林地位置圖,林地位置圖及四至邊界需要申請人及相鄰林地林權權利人簽字確認。然后根據調查情況核算面積。
3.審查
經過實地勘測后,開始對申請林地的各項信息進行審查,審查由林地所在社區、存、鄉鎮進行,簽注意見,無異議后,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進行最終審核。
4.公告
經過審查合格后,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將會對擬登記發證的林權進行公告,公告時間為30天,如果在公告期間內無異議,那么準許登記發證,如果在公告期間出現異議,重新進行核實。
5.登記發證
經過公告期無異議的,準許發放林權證,并加蓋發證機關和填證機關印章,如果是不準許登記發證的申請,通常會接到由登記機關下發的書面通知,通知上會有理由,申請材料會一并退還申請人。
擴展資料
個人林權包括范圍國務院林業資質:公民個人以承包方式取得的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國有森林、集體所有的森林的經營權以及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種植的樹木,承包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個人享有的國有森林承包經營權或集體森林承包經營權,依承包合同確定林權內容。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種植的樹木,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樹木,個人承包全民所有、集體所有的宜林荒地造林所種植的樹木,歸個人所有。
個人所有的樹木因生長需要依附于林地時,即取得對國有林地、集體林地的使用權。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國家保護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和使用的集體和個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 *** 處理。當事人對人民 *** 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如果發生亂砍濫伐的行為,林農可以向當地林業部門公安科舉報,加以制止。
國家保護林農的合法權益,依法減輕林農的負擔,禁止向林農違法收費、罰款,禁止向林農進行攤派和強制集資。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林權證
由國家林業局負責的行政許可項目有哪些?
《國家林業局關于行政許可事項公示內容》(國家林業局公告2004年第3號)規定:公民、法人進行下列林業活動,需要向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許可:①松材線蟲病疫區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審批;②普及型國外引種試種苗圃資格;③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在京單位從國外引進林木種子、種苗檢疫審批;④建設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審核;⑤重點國有林區、其他地區防護林或特種用途林2公頃及其他林地20 公頃以上的林地臨時占用審批;⑥重點國有林區森林經營單位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⑦重點國有林區林木采伐證的核發;⑧重點國有林區木材運輸證核發;⑨重點國有林區設立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審批;⑩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特許獵捕證核發;?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審批;?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審批;?進出口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審批;?外國人對國家重點保護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核發;?外來陸生野生動物特種野外放生審批;?科研教學單位對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科學研究審批;?采集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野生植物審批;?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審批;
1442出口珍貴樹木或其制品、衍生物審批;
1442引進陸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類及數量審批;
1442在林業系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開展生態旅游方案審批;
1442在林業系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審批;
1442國家林業局質量檢查機構設立審批;
1442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核發;
1442向境外提供或從境外引進林木種質資源審批;
1442采集或采伐國家重點保護種質資源審批;
1442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并、改變經營范圍或改變隸屬關系審批;
1543林木種子種苗進口審批;
1543國家林木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質考核;
1543在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范圍內進行修鐵路、公路等建設活動考核;
1543開展林木轉基因工程活動審批;
1543向外國人 *** 植物新品種申請權或植物新品種權審批。
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
1.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除應當提交申請采伐林木的所有權證書或者使用權證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交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一)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還應當提交采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驗收證明;(二)其他單位還應當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三)個人還應當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量、更新時間等內容的文件。因撲救森林火災、防洪搶險等緊急情況需要采伐林木的,組織搶險的單位或者部門應當自緊急情況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采伐林木的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一)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進行非撫育或者非更新性質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區內的林木的;(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三)上年度發生重大濫伐案件、森林火災或者大面積嚴重森林病蟲害,未采取預防和改進措施的。林木采伐許可證的式樣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印制。
3.除森林法已有明確規定的外,林木采伐許可證按照下列規定權限核發:(一)縣屬國有林場,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核發;(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所屬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其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核發;(三)重點林區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條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除應當提交申請采伐林木的所有權證書或者使用權證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交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一)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還應當提交采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驗收證明;(二)其他單位還應當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點、林種、林況、面積、蓄積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內容的文件;(三)個人還應當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點、面積、樹種、株數、蓄積量、更新時間等內容的文件。因撲救森林火災、防洪搶險等緊急情況需要采伐林木的,組織搶險的單位或者部門應當自緊急情況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采伐林木的情況報告當地縣級以上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一)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進行非撫育或者非更新性質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區內的林木的;(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三)上年度發生重大濫伐案件、森林火災或者大面積嚴重森林病蟲害,未采取預防和改進措施的。林木采伐許可證的式樣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印制。
第三十二條除森林法已有明確規定的外,林木采伐許可證按照下列規定權限核發:(一)縣屬國有林場,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核發;(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所屬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其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核發;(三)重點林區的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林業證怎么辦?
你好,我想你估計是想問如何辦理林權證。
具體辦理林權證流程還是比較繁瑣的。首先還是要林權權屬人提出申請,我假設你如果是在農村的話,幫你辦理林權證的部門為鄉鎮級別的林業工作站,需要你提供當地村委會的證明文件(如:村里和你簽定的山林承包合同等),身份證明材料、填定相關申請表等,林業站受理后,會派林業站工作人員和村林業員到實地勘測,確定樹種,面積,繪圖等工作。之后由林業站工作人員將申請材料、勘測材料等上報到市林業局審核,最終由市林業局林權辦制證。制好后發給林業站,由林業站通知你去領證(一般是通知村干部去代領)。具體細節你可以去咨詢下當地村委會的林業員和當地林業工作站工作人員會更清楚些。下面是相關的法律規定,我粘上來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律規定的申請林權證應具備的條件:
(1)森林、林木、林地的權屬無爭議;
(2)界線清楚、標志明顯,與毗鄰單位有認界協議書或劃撥書;
(3)面積、四至界線的登記文件和圖畫資料同實地吻合;
(4)有關圖表完備,材料齊全;
林權權利人應當根據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提出登記申請,并提交以下文件:
(1)林權登記申請表;
(2)個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國務院林業資質他組織的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法定 *** 人或者委托 *** 人的身份證明和載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的委托書;
(3)申請登記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證明文件;
(4)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林業主管部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國務院林業資質他有關文件。
(五)如何辦理林權證的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林權發生變更的,林權權利人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滅失的,原林權權利人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林權權利人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林權登記申請表;
(2)林權證;
(3)林權依法變更或者滅失的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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