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勘察設計資質辦理的標準和流程是什么?

一、申請單位應當具備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的條件:原林業部《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林業勘察設計資質辦理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的標準如下:

1.核發乙級資質證書條件

依據:原林業部《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第7條第3款:①獨立承擔過中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并在生產中實施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②技術力量強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各專業基本齊全,主要專業配備有一定資歷的技術骨干,有一定的技術特長,能夠完成具有省內先進和國內比

較先進水平的成果;③有比較健全的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有相應配套的技術裝備。

2.核發丙級資質證書條件

依據:原林業部《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第7條第3款:①獨

立承擔過小型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并在生產中實施;②有一定的技術力量,主要專業配有一定的技術骨干,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有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配備有必要的技術裝備。

3.核發丁級資質證書條件

依據:原林業部《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資格認證管理暫行辦法》第7條第3款:①獨立承擔過縣內或本企業的林業調查規劃設計任務,并在生產中實施;②配有助理工程師以上的技術人員,有一定的技術水平和必要的技術裝備,有質量、技術等管理制度。

二、受理申請機關

1.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2.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3.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三、林業勘察設計資質辦理的流程

1.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提供申請材料向當地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受理縣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的申請,審核后,上報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3.受理市、州屬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單位及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申請,審核后,

上報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4.申請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請單位補交材料,補齊后提交評審會評審認證。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予評審認證,并告知理由。符合申請條件的,提交評審會評審認證。 公布評審結果頒發資質證書。

林業資質取消了嗎

住建部下發通知,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同時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意味著園林綠化資質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今后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不再需要園林綠化資質!

住建部關于取消專業承包資質后具體采用什么辦法

一級二級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

三級資質都下放到各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被取消資質后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再改變不符合資質的條件,重新向住房建設委員會申請資質,獲批后,才能營業。請參考以下條例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其中,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可以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向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

第十三條 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設區的市級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二)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章程復印件;

(四)企業資產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企業主要人員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裝備的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復印件;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

擴展資料:

日前記者從市建委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建委下發了《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從本月10日起,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事項將有所調整。

《通知》要求,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事項的審批要素應按照建設部、省住建廳和市建委頒發的部令、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保持一致,各區(市)縣不得隨意增減。

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資質的有關事項時,除向企業工商住所地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符合要求的書面材料外,還需登錄四川省住建廳網站,錄入與書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書面申請材料和網上申報信息的審查工作,審查合格后上報市建委審批(審查);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內容不符合要求,或申報企業未在省住建廳網站錄入完整信息,或網上申報信息與書面申請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審查通過,并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通知》還要求,為做好建設類企業資質市、區(市)縣兩級上下協同聯動審批的相關工作,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質量,使建設類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從一個窗口遞交,資質證書從同一個窗口領取,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更好地為林業勘察設計資質取消我市建設類企業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從本月10日起,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事項(即辦件除外)經企業工商住所地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由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行文,連同企業的書面申請材料和網上申報信息一并上報市建委審批(審查)。

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企業除外);

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原則上也由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到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后再發放給相關企業。

對申報材料審查合格的建設類企業,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出具書面承諾通知書,并自受理當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上報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審批(審查)。對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承諾辦結情況,市建委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成都市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