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關于取消專業承包資質后具體采用什么辦法
一級二級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 *** 建設主管部門;
三級資質都下放到各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被取消資質后,再改變不符合資質的條件,重新向住房建設委員會申請資質,獲批后,才能營業。請參考以下條例: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其中,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可以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向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
第十三條 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設區的市級人民 *** 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二)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章程復印件;
(四)企業資產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企業主要人員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裝備的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復印件;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 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
擴展資料:
日前記者從市建委獲悉,為進一步規范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建委下發了《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從本月10日起,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事項將有所調整。
《通知》要求,建設類企業資質上下協同聯動審批事項的審批要素應按照建設部、省住建廳和市建委頒發的部令、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要求保持一致,各區(市)縣不得隨意增減。
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資質的有關事項時,除向企業工商住所地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符合要求的書面材料外,還需登錄四川省住建廳網站,錄入與書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書面申請材料和網上申報信息的審查工作,審查合格后上報市建委審批(審查);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內容不符合要求,或申報企業未在省住建廳網站錄入完整信息,或網上申報信息與書面申請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審查通過,并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通知》還要求,為做好建設類企業資質市、區(市)縣兩級上下協同聯動審批的相關工作,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質量,使建設類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從一個窗口遞交,資質證書從同一個窗口領取,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更好地為我市建設類企業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從本月10日起,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事項(即辦件除外)經企業工商住所地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由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行文,連同企業的書面申請材料和網上申報信息一并上報市建委審批(審查)。
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申報材料(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企業除外);
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原則上也由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到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領取后再發放給相關企業。
對申報材料審查合格的建設類企業,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出具書面承諾通知書,并自受理當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上報市 *** 政務中心建委窗口審批(審查)。對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承諾辦結情況,市建委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網:成都市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將調整
關于中央取消物業資質等級和園林資質的等級
一、2017年1月12日林業總承包資質取消文件,國務院印發《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明確在前兩批取消230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39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包括由《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04年第125號,2007年11月26日、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規定的,由省、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被正式取消。國務院要求,取消審批后,住房城鄉建設部要研究制定物業服務標準規范,通過建立黑名單制度、信息公開、推動行業自律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二、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網正式發布通知,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3年來沸沸揚揚的園林綠化資質取消與否話題,終于塵埃落定,是徹底的取消了,沒有并入市政專業。
附林業總承包資質取消文件:通知原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
(建辦城[2017]2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林業總承包資質取消文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6號)關于刪除《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的決定,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
三、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創新城市園林綠化市場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園林綠化企業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四、《關于城市園林綠化企業一級資質核準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133號)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廢止。
此前有關園林綠化企業管理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4月13日
林業資質取消了嗎
住建部下發通知,正式取消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同時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意味著園林綠化資質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今后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不再需要園林綠化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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